女子遭地鐵安保拖拽衣不蔽體 猥褻
西安地鐵運營分公司官方微博回應
西安地鐵官微表示,8月30日下午,一女性乘客在3號線列車上與其他乘客發生口角,期間該乘客不斷辱罵身邊乘客並與部分乘客產生肢體沖突,嚴重影響了車廂內乘車秩序。
列車安全員在多次勸離未果後,安保人員與其他熱心乘客一起將該女乘客帶離車廂,期間因該乘客反應激烈,拒不下車。
為確保地鐵行車安全,車站工作人員及時報警協助處置。隨後該乘客在安保人員的陪同下,抵達目的地後自行離開,未對後續車廂內乘車秩序造成較大影響。

網友評論:
發生爭執,不應該是兩人同時帶走調查麼?
孰對孰錯不好判斷,但把女孩拉的衣不蔽體實在不該


律師表示:可能構成涉嫌侮辱或猥褻罪
針對此事,正觀記者聯系到了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付建稱,地鐵安保人員在地上拖拽女乘客至其身體大面積裸露的行為肯定是不合法的。根據我國《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辦法》以及《西安市城市軌道交通條例》的相關規定,安保人員有權對違反乘車規定的乘客進行勸阻,但是本案中,安保人員暴力拖行的行為明顯超越了執法限度,屬於違法行為。
針對安保人員拖拽女子過程中,造成女子衣不蔽體的情況,付建稱,至於拖行過程中致女子身體大面積裸露是否構成侮辱或猥褻罪,這個要根據具體情況看,因為我國《刑法》規定的兩個相關罪名都要求行為人要有主觀故意,而本案中,該安保人員其主觀出發點是維護地鐵正常運行秩序,雖然執法方式超越法律規定,但是拖行致該女子袒露隱私部位,如果在發現後及時停手,就還不能說其有主觀犯意;如果發現後仍然繼續拖行,則其就構成涉嫌侮辱或猥褻罪了。
關於民事賠償,付建稱,無論該安保人員是否具有主觀犯罪的故意,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規定,該女子都有權要求該安保人員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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