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經紀傭金有貓膩?當局為啥調查
(加西網綜合)加拿大聯邦競爭局(Competition Bureau)過去兩年一直在調查加拿大房地產經紀的報酬規則,重點關注要求賣方經紀向買方經紀支付傭金的政策,是否可能抑制經紀之間的競爭。
最近的一項法院裁定允許競爭局從大溫地產經紀協會(Greater Vancouver Realtors,GVR)收集相關信息,以便進一步調查。

競爭局職責
競爭局是加拿大聯邦執法機構,負責促進市場競爭,防止卡特爾、壟斷及虛假宣傳。其目標是鼓勵價格降低和創新,推動經濟發展,並在各行業調查價格操縱、投標串通及非法協議,以及企業並購中的不正當行為。
大溫地產經紀協會
大溫地產經紀協會代表低陸平原(Lower Mainland)約15,000名房地產經紀。該協會原名大溫房地產委員會(Real Estate Board of Greater Vancouver),隸屬於加拿大房地產協會(Canadian Real Estate Association)。加入GVR的經紀同時成為全國協會成員,需遵守全國協會的規則,包括MLS(Multiple Listing Service,多重房源發布系統)操作規范。
調查背景
根據《省報》的報道,競爭局最初在2024年獲得法院許可,開始調查全國性房地產協會的規則。上周,法院允許競爭局向大溫地產經紀協會收集信息,以判斷全國協會規則是否可能違反競爭局“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定。該規定旨在防止市場中的主導企業或團體阻礙或減少競爭。
競爭局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中,目前尚未發現違規行為。
為什麼將調查擴大到BC省?
競爭局稱,需要了解大溫地產經紀協會如何執行相關規則,以及這些規則是否會抑制買方經紀通過降低傭金或采用替代收費模式進行競爭;是否鼓勵“引導交易”(steering),即經紀有動機將買家引導至傭金更高的房源;以及這些規則是否以其他方式影響競爭,從而導致買賣雙方成本增加。
替代收費模式
競爭局通訊顧問羅莎莉·勒布朗(Rosalie Leblanc)解釋,所謂“替代收費模式”指行業普遍傭金制度之外的任何費用結構。例如,為買方提供固定費用的經紀服務就屬於替代模式。在大多數情況下,賣方支付傭金給賣方經紀,後者再向買方經紀支付報酬。
勒布朗表示:“競爭局正在調查,這些規則是否可能通過限制額外選擇或不同收費結構,影響會員之間的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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