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被帶走 下一個崩潰的"國師"會是誰?
2026年1月3日美國突襲抓捕馬杜羅事件爆發後,李毅(旅美社會學家、激進民族主義代表人物)在直播中情緒徹底失控:反復自扇耳光、破口大罵習近平“不作為”、痛斥高層“年年大撒幣”卻抓不了賴清德、“你XX抓不了賴清德,你還諷刺川普,你真不要臉”……這段視頻迅速在海外中文圈病毒式傳播,牆內則被秒刪。
更爆炸的是,據牆內傳出消息,李毅目前就在北京定居(無美國國籍,僅有早年留學/工作背景和綠卡傳聞,但長期回國生活並活躍於國內平台),公開怒罵後,1月6日上午已被國保帶走,至今未歸。截至目前,官方尚未通報,但按照中共對“妄議中央”的處理慣例,這幾乎是板上釘釘的“引火燒身”。
李毅的“罪狀”非常明確且嚴重:
1、直接點名批評習近平“不作為”“沒本事”“不要臉”;
2、將中美距離對比,指責軍隊/高層“無能”,相當於公開質疑國家最高領導人和軍事能力;
3、言論通過直播擴散,影響極大,屬於“在公共場合起哄鬧事”+“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
在習近平時代,這類行為通常套用以下罪名,量刑參考如下:
1、尋釁滋事罪(《刑法》第293條)——最常見的“口袋罪”。
類似案例:網民因轉發/直播負面言論被判3~5年;涉及“誹謗國家領導人”的,可升格到5~10年。李毅的直播性質+直接辱罵,極可能定為“情節特別嚴重”,起步5年以上。
2、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法》第105條)——最重的一種。
如果被認定“公然煽動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或“影響惡劣”,5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甚至死緩都有先例。
任志強案(間接比喻習近平為“小丑”)判18年(表面腐敗,實為政治);牛騰宇“惡搞”案14年;許章潤批評文章被短暫拘留+開除公職。李毅言論更直白、更情緒化,且涉及“活捉賴清德”“不作為”等敏感點,定此罪概率不低,判10年以上甚至無期都有可能。
3、其他加重因素:
一是李毅長期被視為“體制內親近人士/御用專家”,從“擁躉”到“反戈”,屬於“背叛式”批評,性質更惡劣。
二是馬杜羅事件正值敏感節點,任何“借題發揮”都會被視為“境外勢力影響”或“動搖軍心”。
三是若涉及“組織、策劃”或“多次”類似言論,罪加一等。

資料照片(視頻截圖)
按照中共“殺雞儆猴”的邏輯,李毅大概率會被“從重從快”處理:先行政拘留/監視居住→刑事拘留→以經濟罪/腐敗罪“包裝”判重刑(常見操作)。如果當局想“殺一儆百”,10~18年很正常;想“低調處理”,也可能5~10年+罰金+剝奪政治權利。
李毅的悲劇在於:他本是“死三億也要統一台灣”的鐵杆鷹派,卻在馬杜羅“48小時變囚犯”的沖擊下崩潰,幻想中的“雷霆手段”照進現實,反而成了自己“妄議”的墓志銘。這不是個例,而是整個民族主義話語體系的鏡像——當“強硬”神話破滅時,這些所謂的忠誠者往往第一個被祭旗。
現在的問題不是李毅“判多少年”,而是:下一個崩潰的“國師”會是誰?在這個“寧可錯殺、也不可放過”的時代,任何“恨鐵不成鋼”,都可能瞬間變成鐵窗生涯。持續關注李毅的下場,或許會是2026年開年第一場“愛國者的審判秀”。
猜您喜歡
您可能也喜歡
評論
發表評論
視頻
相關功能
加西網微信公眾平台
加西網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