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溫驚奇:Strata(分層物業)很多坑
最近的一條新聞:安省一個聯排(Townhouse)小區的游樂場塌了,小區每戶業主各掏了4萬加幣,用於評估、調查、訴訟,以及維修,總共花了200萬加幣。這筆錢保險公司不賠,開發商也在抵賴。即使最後能拿到一些賠償,這些錢也到不了業主手中,而是會去到strata board(業務委員會)。
Strata是個很奇葩的東西,不能簡單地理解為物業。我們曾經租住過有strata的公寓,當時想了解網線怎麼接,就聯系了物業管理員。結果人家說不管這茬。還強調但凡是房間裡的問題,一律聯系房東。我都懵圈了,那要你何用啊?後來才了解到,不但是沒用,而且事兒還多。
依據房屋價值、新舊、面積大小等條件,房東每個月需繳納strata fee。strata會定期做一些外部環境維護,比如剪草修樹,清洗外牆,倒倒垃圾啥的。除了服務,strata的權力很大,屁大點的事都要管。哪家想裝空調了,必須先申請,得到批准了才讓開工;停車位放了不該放的東西,限期挪走;哪家玻璃上畫了個鬼臉,被路過的人投訴了,必須馬上清理。所以很多人抱怨,到底自己還是不是房東了,還有沒有點主人翁的權利了?抱歉,你沒有!
我曾經在一家strata management company工作過,就曾起草過五花八門的notice給很多公寓樓的業主。有的是公告,有的是警告,有的是罰款。感覺這些業主也挺慘的,買了房不說,每個月還交著管理費,卻像是被別人管著。
這些也就算了,最爆炸的就是開篇提到的這種意料之外的費用,通常被叫做special levy。這個坑就大了去了。strata fee是每個月固定,每年調整的,房東心裡多少還有點底。這個special levy就純靠人品了。記得有一棟老樓,年久失修,需要對外牆(envelope)做維護。找人做評估,出評估報告就花去7000多加幣。預算一出來,200多萬加幣,攤到每一戶差不多15萬,這下大家傻眼了。眾所周知,老外不怎麼存錢,10多萬加幣可不是一個小數目啊,很多人都湊不出來。尷尬之處就在於,你說這房我賣了拉倒,可是這個節點賣房沒人願意接盤,因為這個費用是需要披露的;不賣房吧,又湊不出來錢。如果大家都不掏錢,就這麼一直苟著,這個樓就成危樓了,那也不是個事兒。所以,這些業主就處於這麼一個“三難”的境地。
但是目前房價這麼高,strata雖然坑多,但是價格相對還是便宜那麼一點點。大家只能被逼著往坑裡跳,屬實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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