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過航班 BC男子需賠旅行社一筆錢
(加西網綜合)BC省一家仲裁庭裁定,一名男子雖然因錯過航班而獲得了航空公司的退款,但最終還是要支付他從未乘坐過的那次旅行的費用。

根據上周在網上公布的一項裁決,旅行社 Bains Travel Ltd. 向民事糾紛解決法庭提出索賠,要求客戶埃沙恩·烏拉·汗賠償 2,498.66 加元,因為該客戶未按計劃在 2023 年從維多利亞前往伊斯蘭堡。
判決書稱,客戶埃沙恩·烏拉·汗辯稱,他沒有登機並非他的過錯,因此他不欠旅行社任何錢。
根據判決書稱,“埃沙恩·汗表示,他錯過航班是因為安檢延誤,以及航班從維多利亞機場提前 10 分鍾起飛”。
據法庭獲悉,埃沙恩·汗錯過航班後,聯系了他的信用卡公司發起退款申請,並成功地從航空公司獲得了退款。
裁決書稱,航空公司在發放退款後,“要求代理機構支付航班費用”。最後由旅行社支付了這筆費用。
旅行社認為,由於埃沙恩·汗發起退款申請違反了與 Bains 旅行社的合同,因此應該獲得賠償。
“我注意到航班行程單上寫明機票不可退款,如果不取消航班,已支付的機票費用將作廢”,仲裁庭成員馬克·亨德森寫道。
“行程單還建議埃沙恩·汗至少在起飛前三小時辦理登機手續,並與航空公司確認辦理登機手續的時間,以免被拒絕登機”。
法庭審議了航空公司提供的證據,該證據表明,埃沙恩·汗在起飛前 49 分鍾才辦理了登機手續,但未能及時趕到登機口進行最後登機,而航班提前 10 分鍾起飛。
根據判決書,汗辯稱他比預定出發時間提前 45 分鍾以上到達,不應因超出他控制范圍的因素而錯過航班。
法庭對此持不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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