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游客包水車潑水節掃射街頭 泰國人又怒了
潑水節失控了嗎?當狂歡與“不願參與者”正面沖突
潑水節,本該是一場全民共享的節日盛典。但當高壓水槍被用於“無差別攻擊”、當灑水車成為“節日裝甲”、當笑聲夾雜著陌生人的驚恐表情,原本的歡樂氛圍也開始變得復雜起來。
4月14日,一段中國游客包下灑水車“狂噴”街頭的視頻在泰國社交平台引發熱議。
視頻中,幾位中國女游客坐在水車水箱上,向過路行人與其他游客猛烈噴水,引來一片驚呼。不少泰國網友在評論區表達憤怒與擔憂。
而就在一天前,泰國中央調查局(CIB)也罕見通過官方賬號發布了題為《不要亂來!向不玩水的人潑水,可能面臨監禁或罰款》的公開警告,明確表示:“玩水的自由,不能建立在侵犯他人意願之上。”
狂歡的界限:不是“誰嗨誰有理”
宋幹節作為泰國最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其歷史內核是祈福、淨身、迎新年的儀式性表達。
隨著旅游業發展,它逐漸演變為全民潑水的“水上戰場”,洋溢著熱情,也夾雜著不可避免的失控風險。
節日應當釋放情緒,但不意味著任何行為都可以“免於指責”。
尤其當參與者來自不同文化背景,缺乏對在地法律與社會氛圍的理解,節日狂歡極易滑入公共秩序的灰色地帶。

同時,值得澄清的是,這起事件所引發的爭議,並非關乎“泰國人是否好客”或“對外國游客是否熱情”的問題。
泰國一向以熱情好客著稱,這一點毋庸置疑,正因如此,每年宋幹節才吸引成千上萬的外國游客共襄盛舉。
此次輿論關注的焦點,不在於游客的國籍,而在於行為本身是否越界、是否尊重他人自由與公共秩序。

法律的介入,不是“掃興”
泰國刑法第309條明確規定:“強迫他人做其不願意之事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不超過60,000泰銖罰金,或兩者並罰。”
這條原本用於處理“強制行為”的法律,如今被官方適用於“向不願玩水者潑水”,本身就說明:當節日行為越過尊重與安全的底線,便不再是“慶祝”,而是“侵犯”。
更重要的是,CIB這次的警告並非針對某一國籍、某一事件,而是對整個社會的一種提醒——在集體狂歡中,我們是否還記得,有些人並不想被“強迫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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