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胡客户 大温华裔经纪要吐回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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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网综合)大温一名华裔房地产经纪人被BC省高院勒令“交出”他从出售自己购买的一套房屋中获得的超过 120 万元利润中的一部分,因为他的一位客户两次提出报价都被拒。
根据BC省最高法院于上周五发布并于本周在网上发布的裁决,大温华裔房产经纪H某在 2018 年 1 月以仅 2,098,000 元的价格购买了位于南素里 174 街的房屋,并于 2021 年 9 月以 3,350,000 元的价格出售。
判决显示,购买时,H某代表一位客户Z某寻找出售其房产并购买位于 174 街的这栋房产。
根据CBC的报道,法官的裁决显示H某代表Z某准备了两份对该房产的报价。其中第一个报价已被接受,但由于Z某尚未完成出售房屋及融资未成交。
第二次报价被拒绝,因为卖方收到了另一位H某的一位朋友买家的报家,但两周后,这个朋友把购房合同转让给H某。
最初,Z某对经纪H某买下这栋房的交易一无所知,当他发现此事后,提起诉讼。B.C省最高法院法官艾米·D·弗朗西斯最终做出了对客户Z某有利的裁决。

出价和拉斯维加斯之旅
争议的焦点是位于素里 20 大道以北 174 街的一块占地一英亩的土地,该土地上有一栋建于 1980 年的单层房屋,有三间卧室和三间浴室。
根据BC省评估局(BC Assessment)的数据,该房屋 2025 年的评估价值为 3,022,700 元,其中除了 72,700 元的建筑价值之外,其余均为土地价值。
法官的决定表明,正是邻里关系把Z某引向了这栋房产。
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Z某有一位朋友通过买卖南素里 Grandview Heights 社区的房产获得了丰厚的利润。因此,他也想搬到这个社区。”
根据判决书,Z某在 2017 年 11 月认识了H某,并聘请该房产经纪人为其出售位于白杨路(Poplar Drive)的房屋和购买新房提供便利。
2017 年 12 月,Z某让经纪H某出价购买 174 街的房产。裁决书显示,在与卖方进行了一些来回沟通后,双方签署了一份210万元的买卖合同,但需满足三个条件:融资、房屋检查和产权调查。
满足条件的 “移除 ”日期是 2017 年 12 月 29 日。
虽然Z某获得了银行的抵押贷款批准,但批准的条件是他必须有资金支付 73.5 万元的首付款,这就要求他卖掉白杨路的房子。
裁决书写道:"随着搬迁日期的临近,白杨路的房产尚未售出。“Z某担心,在没有购买白杨路房产的要约的情况下,第一份合同上的融资标的会被取消。”
于是,Z某要求经纪H某寻求延长标的移除日期,但最终没有延期,合同到期后也没有完成。
而此时,H某正和妻子及另一对夫妇--T某和丈夫C某在拉斯维加斯。
根据判决书,双方在拉斯维加斯讨论的具体内容在法庭程序中存在争议,但最终结果是T某以略低于 210 万元的价格出价购买 174 街的房产,并被接受;而原来的潜在买家Z某则以 205 万元的新价格出价,但被卖家拒绝。
两周后,T某把她的购房合同转让给了 经纪H某,后者最终完成了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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