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高速做啥了?將被罰款一萬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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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報道:渥太華警方表示,一名渥太華司機在被發現在 174 號高速公路上超過限速 134 公裡/小時,面臨一萬加元的罰款,並被禁止駕駛兩年。
![](http://img2.westca.com/uploads/202412/5255354552553619.png)
(來源:Ottawa Police)
警方表示,9 月 20 日凌晨 12 點剛過,作為交通執法行動的一部分,渥太華警察交通護送和執法部門的一名官員在 174 號高速公路布萊爾路附近的 100 公裡/小時限速區內發現一輛寶馬以 234 公裡/小時的速度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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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Ottawa Police)
隨後,渥太華警察 K9 隊的一名警官在 417 號高速公路上發現了這輛車。警官隨後試圖攔停該車輛,但該車卻逃往市中心。
交通和警犬部門的警察進行了調查,並於 10 月 1 日逮捕了一名來自渥太華的 27 歲男子並提出指控。
該男子被指控危險駕駛機動車、特技駕駛和逃避警察。
周三,警方表示,經過進一步調查,包括警方行車記錄儀視頻和目擊者的監控錄像,司機承認了罪名。
警方表示,司機因特技駕駛面臨 6,000 加元的罰款,因粗心駕駛而面臨 2,000 加元的罰款,因未能為警察停車而面臨 2,000 加元的罰款。
警官Phil Kane 在一份聲明中說:“渥太華警方與我們的國家首都警務合作伙伴 OPP 和加拿大皇家騎警一起,將繼續針對和調查這些不負責任和危險的司機,他們以危險的方式使用我們的道路,最終將無辜的生命置於危險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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