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華裔三姐妹因父親遺產鬧上法庭 法官這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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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BC省法庭審理了一宗家庭遺囑糾紛。一名女子由姑姑和姑父撫養長大後,申請與另外兩個親妹妹平分父親的遺產。法官裁定該女子贏得了這場法律斗爭。
據National Post報道,三年前,華裔男子Cheong先生去世時,留給親生的大女兒Celina僅17,500加元。他在遺囑中稱她為侄女,這筆錢與他留給同父異母妹妹的錢相同,比他留給教女(god-daughter)的20,000加元還少。剩余的683,000加元由另外兩個親生女兒Ina和Sophia平分。根據BC省的《遺囑、遺產和繼承法》,如果立遺囑人沒有充分為配偶或子女提供保障,法院可以更改遺囑。
法官Lisa Warren在支持Celina的判決時寫道,法官有權根據道德規范自由裁量,確保死者合理履行基於“當代社區標准”的義務。
故事開始於Celina四歲的時候。根據法官的裁決書,她被從澳門的家中帶走,與富裕的姑姑和姑父一起生活在香港。姑姑和姑父沒有自己的孩子,他們把她當作自己的女兒撫養,盡管他們沒有在法律名義上正式收養她。
法官說,Celina後來生活在香港一個高檔社區,住在一棟寬敞的房子裡,房子裡有水管、熱水和空調,上私立學校,有時髦的衣服和很多玩具,而她的妹妹們則住在香港一套兩居室的公寓裡,沒有抽水馬桶、熱水、冰箱或電視,與多達七八個親戚住在一起。法官說,Ina與幾個表親睡一張床,有時食物匱乏。
法官說,Celina害怕她的姑父,因為他會毆打他的妻子,她“因小時候被‘送走’而受到創傷和困惑”。18歲時,她搬到多倫多,自力更生讀完了大學。
圖源:National Post/PNG
裁決書還寫道,包括她兩個妹妹在內的其他家庭成員在她之後也來到加拿大,但Celina和Ina鬧翻了,直到 50 年後的這次審判才見面,而她和Sophia從未聯系過。
Cheong先生和他的第二任妻子於1990年移居加拿大,一直住在Richmond,直到他們去世。根據Sophia的說法,是她經濟支援Cheong買了一棟房子,盡管這沒有得到證實。
判決書稱,Celina與撫養她的姑姑保持著親密的關系,與親生父親的關系並不親密,不像其他兩個女兒那樣。
2021年4月Cheong顯示去世後,Celina未被告知葬禮事宜。
在她被排除在父親的遺囑之外後,Celina尋求遺產的三方分割。另外兩個妹妹稱,遺囑中已經充分考慮到了她的利益。
法官寫道,所有證人都是可信的,除了Ina,她“對 Celina 表現出強烈的敵意”,沒有合理的理由。
在闡述案件的法律原則時,她寫道,剝奪成年子女的繼承權可能有“正當理由”,但除非遺囑中給出了不平等分配的有力理由,否則成年子女應該平等分享父母的遺產。她說,這些原因可能與遺產的規模、立遺囑人和孩子的生活水平、遺囑之外的贈與、對孩子的期望以及“原告的不當行為或不良品格”有關。他寫道,這些都與本案無關。
Celina “與Cheong先生的關系因他決定在她年幼時放棄對照顧她生活的父母角色而永久受損。……(這)給她帶來了巨大的情感痛苦,這種痛苦伴隨了她的一生”,盡管他是一個善良的人,並告訴Celina他這樣做是為了讓她過上更好的生活。
而她的兩個妹妹從小就認為Celina是享有特權的那一個,這讓她們“非常怨恨”。
妹妹們對她的排斥以及她被父親拋棄的情感痛苦很可能阻礙了她試圖與Cheong建立更親密的關系。
“她不能為此受到指責,” 法官寫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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