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肖菁
@錢江晚報
[size=16]人生的前30年對於杭州姑娘方敏(化名)來說,順風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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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早年經商,
在她婚前就給她備下了四五套房產。老公是家人介紹的,戀愛一年,
結婚五年,孩子四歲。
前半輩子她似乎都沒做過什麼決定。但是,現在,什麼都不一樣了。
32歲的方敏去年下半年確診患上肌萎縮側索硬化症,即俗稱的“漸凍人”,她來到杭州國立公證處是想辦理“意定監護”,
想把她的第一順位監護人丈夫“換掉”,換成由父母來照顧自己可能不會太長的余生。
“意定監護”是在2017年新出台《民法總則》裡出現的。區別於法定監護,意定監護也稱委托監護,指: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協商確定的監護人在該成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履行監護職責。
簡單來說,意定監護就是自己可以在意識清楚的時候,
書面指定一個人,作為自己失能後的監護人,照顧自己的生活,處分自己的財產、權利等。
她說要不賣套房子治病吧
丈夫說總要先考慮女兒咯
這一定是假新聞,中國不是有5G,世界強國了,這麼一傷病就要賣房治病了。
目前還是心涼階段,還沒到心死呢,而且畢竟有一個女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