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機稅已經出台了,各路大神的研究分析也越來越清晰了,小留父母原本都是為了孩子讀書住著省心外加投資而買了公寓房,這下好了,每年的投機稅一交還不如租房呢。原本以為只要部分出租或和同學互相出租可以豁免,也不行。房子必須全部出租而且必須要租給本地有身份的人,如此一來誰還買公寓啊,沒有小留的公寓市場該如何收場。。
而對於住著獨立屋的大奶們,衡量金錢和感情的時候到了,離婚,轉移房產或許可以避免投機稅,2019會是離婚潮的一年嗎?。。。
原來為了在溫哥華買房子省稅,不但可以假離婚,連跟本地人假結婚生小孩也做的出呀。國人的道德淪喪程度真是徹底地刷新了我的三觀了。
哈哈,2020年前不會考慮進入公寓市場,當然哪位要是剛需例外
jc829 寫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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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 “要租給本地有身份的人” 我不懂你意思。沒有說一定要租給永居,不然小留和過來打工的睡馬路嗎?
小留也是居民,只不過不是永久居民而已,誰說不能租給他們的呢?再說,你出租房子,人家有駕照就可以了,哪知道他是不是永居的呢?
小留買的公寓只要按照市場價正常出租就可以了
投機稅,沒有規定外國人買的公寓必須租給本地人。租給外國人一樣可以免投機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