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生半日 寫道: |
樓主這個說法肯定不全面。打個比方說,美國獨立的時候富不富?為什麼就能建立起民主制度呢?整體來說,國民是不富裕的。但是因為美國獨立的這群領導人都是有服務社會的心,都是貴族或者至少也是中上層階級。比方華盛頓,超級大地主,從他爺爺輩就開始參與public service。中國立國的就不說了。所以當初是否能采用民主制度,和民智開化有關,和英雄人物的公心多少有關。和社會經濟狀況沒什麼關系。
民主制度和致不致富沒什麼太大關系,民主主要是人權,每個人的尊嚴的問題。有民主的窮國,有民主的富國。有獨裁的窮國,也有獨裁的富國。但是獨裁的富國,一定不是人民富裕,一定是統治階級的富裕。所以邏輯推論下來,只有民主,人民才有機會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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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並不是民主國家,美國的國父其實說的很明白了,他們這套制度,目的就是為防止民主。他們也反對黨派政治,因為害怕出現政黨們輪流坐莊的情況,但是後來美國還是出現了政黨,只是在不破壞美國國父們設計的體制之外出現。
因此,憲法中沒有一個字提到民主。美國現在其實是富人政治,參與選舉也必須有提名權和足夠的競選資金。
很有意思的一點是:美國政府是一個需要不斷借債才能維持正常運行的政府,而可以證實的是,FED,IRS都是私人公司。誰有了卡聯邦政府開支的脖子的能力,誰就能控制和影響政府的決定。一個失去財富造血能力的政府,就完全成為了一個需要依靠資本供養的政府,一個依賴資本供應的政府只能依賴資本生存。
美國制度的優秀地方有大概兩點:
第一點不可能出現像希特勒拿破侖這樣的獨裁者。任何單獨一方都無法壓制其中一方,只有兩方合力才能壓制其中一方,始終保證多數人壓制少數人。
第二點是有糾錯功能,並且選舉人團制度防止民意泛濫,左右政客,聯邦法律禁止全民公投。
其實美國社會是一個按賺錢能力來分配權利的社會,但這是相對更公平的方式。
至於說到人權,美國建國的時候並沒有人權可言,奴隸主階層繼續維護這套腐朽的奴隸制,他們(奴隸)顯然沒有人權。當時,選舉也只是在資本家階層進行的。廣大美國群眾,還是沒有選舉權的。
而人權與自由,如果沒了物質基礎,一切都是夢幻。美國自由之家的數據顯示全世界一半以上的國家都是“民主國家”,可惜其中70%的國家中,居民沒有自由,顯然,因為貧窮。
如果美國國父的目的是想建立一個所謂相對更“民主”一些的國家,那麼他們應該是選擇議會民主制,而不是總統制。
民主在wiki上的解釋為主權在民,一個主權在民的社會是不需要整天去罷工游行示威抗爭去向資本家們討要權利的。
美國被人們稱為“民主燈塔”,但現在他們也沒推出一個官方的民主,人權,自由的標准。他們肯定是拿不出來的,因為拿出來的話,第一個被批死的就是他們自己。但不代表他們的制度不科學。但世界上沒有完美的制度,被別有用心的群體鑽了空子,成為了資本家牟利的工具。
民主自由現在成為對外吹噓自己的銘牌,其實是不存在的。因為沒有標准。就像中醫,被吹的太神,又沒有嚴格的標准,難以證明精准治療,但又不是沒有效果,具體是什麼在發生效果,可能並不是吹的那套理論。但吹的神乎其神的理論卻是吸引患者的最佳廣告。
但西式投票民主在大部分國家都失敗了,而且是窮困的,不乏很多全盤照搬美國制度的。這個失敗率實在是太高了。
美國自己的學者一針見血的指出,美國的制度其實就是“public subsidy for private profit”
他們致富的過程,和民主主義無關,和投票更無關,我還是不喜歡僅僅用一個詞“民主”就掩蓋了他們發家致富的歷史。那歷史可並不光彩。
因此我不喜歡用主義色彩來談概念,制度作為治理國家的工具,和道德無關,有適應性,沒有優略性。如果僅憑主義道德色彩來判斷制度具有優劣性,那麼人類兩千年前就早已經發展出來現代社會的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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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父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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