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东的加租幅度是在合理范围,租客是否必须无条件答应?如果不答应的话是否就要搬走,而且得不到最后一个月的租金豁免呢?
很简单,2019年,增幅4.5%以内都可以,租客不可以拒绝
你必须提前3个整月通知,也就是今天通知,明年1月1日生效
那么到了明年1月1日租客少付租金,你马上可以给10 days notice,要求补齐租金,否则租客必须走人
下雨天撑把伞 _BBCODE_WROTE: |
很简单,2019年,增幅4.5%以内都可以,租客不可以拒绝
你必须提前3个整月通知,也就是今天通知,明年1月1日生效
那么到了明年1月1日租客少付租金,你马上可以给10 days notice,要求补齐租金,否则租客必须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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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只有这一项是可以合理有效赶走租客的手段,其他方法都是费时且未必有效。
如果政府可以修改上限,例如去到10%,这样无赖租客估计就会少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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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2019年,增幅4.5%以内都可以,租客不可以拒绝
你必须提前3个整月通知,也就是今天通知,明年1月1日生效
那么到了明年1月1日租客少付租金,你马上可以给10 days notice,要求补齐租金,否则租客必须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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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租客不愿加租而搬走的话是否房东就不用免租客最后一个月的房租?
政府规定的加租范围,租客不喜欢可以走,也没办法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