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就是怎麼教都教不會。我只是告訴在實際駕駛操作中如何把握這個度(黃燈時過還是不過),不是教你回答法官或律師的質詢。同時,也不要將法律人士想得和你一樣的水平,只要說明黃燈時你無法安全及時地停車即可(只要不是紅燈,直行有路權)。
你這個奇葩,你就把這誤讀為可以“闖”黃燈啊,看到嗎slow down and stop before the intersection是前提,只是萬不得已,避免意外你才可進黃燈區,嚴格來說為了避免意外闖紅燈都可以,這裡講的是那些為了趕時間,整天見黃不是slow down and stop 而是踩大油門beat the red light 的人,職業司機牌照裡又對這個要留意綠了很久的綠燈有了明確的指引
您這樣的人才不去當大律師、大法官真是屈就了,BC省的交通法規應該由您來撰寫。“黃燈的意思是就快變紅燈,沒在intersection內的車必須減速停車不能進入intersection”以及“進入intersection的那一刻,必須是綠燈。”這些都是誰說的?而我說的是:交法確實規定黃燈時應減速並停車於路口外,但卻又規定了一個例外:不能及時安全停車時可以通過路口。這就意味著“闖黃燈”並不違法。注意,“闖黃燈”我加了引號,因為黃燈時是允許進入路口 (intersection) 的,法律上並沒有“闖黃燈”這個說法,只有“闖紅燈”。
為什麼認定是闖黃燈 是civic左轉沒等直行的車過去她就轉了 害人害己
都說例外嗎,這要看你是不是真的萬不得已,不然絕對違法
要怎樣才能讓您明白?——紅燈時通過路口不合法,黃燈時通過路口不違法。正是為了不造成“闖紅燈”,才留出一段黃燈時間作為警示的過渡期,紅燈才是必須停在路口之外,沒有例外。也許只有像您這樣的機器人,才能在綠燈變黃燈時,立刻停車。
Steady yellow — slow down and stop before the intersection ,你不slow down and stop而是沖過去,當然違法,後面那個unless you can’t safely stop in time是例外是萬不得已避免意外用的,是你需要證明你是處在這樣的例外環境的,不然絕對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