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遭责失贞丈夫离家 误判加国华女假结婚
2016-09-25 10:44
一名以夫妻团聚方式移民到加拿大来的中国籍女子杨艳芬(Yan Fen Yang,音译),被移民官员认为是在假结婚行骗,要剥夺其永久居留权。这名一往情深的华女不服向移民及难民委员会提出覆核,申请上诉。裁判官认为她没有说谎,供词体现初恋情怀,欲与夫君白头到老,遂接纳其上诉申请。
这位女士名叫杨艳芬,她于1982年出生,并于2008年4月抵达加拿大并成为永久居民。她的丈夫名叫周驹(Ju Zhou,音译)。
杨艳芬称,她与前夫周驹是于2006年3月在中国大陆相识,当时周驹回国两周。在周驹返回加拿大之后,他们两人还是通过电话和书信往来。在2006年9月,周驹又回到中国与杨艳芬相会,随后在2007年1月,周驹向杨艳芬求婚。
杨艳芬和周驹于2007年3月在中国结婚,随后在2008年4月,杨艳芬来到了加拿大,与周驹及周驹的家人一同居住,直到2010年1月夫妻两人分开为止。
在一次夫妻两人吵架之后,周驹离家出走,而杨艳芬还继续留在周家,直到2010年8月。夫妻俩再也没有和好,直到最后离婚。
移民部的的一名移民官报告称,杨艳芬是以假结婚的方式来到加拿大骗取永久居民身分,因此要剥夺她的永久居留权。得知这一情况的联邦公安部因此认为,杨艳芬是参与了使用假资料的行为。
而杨艳芬则称,自己的婚姻货真价实,从未想过要利用周驹作为拿到枫叶卡的跳板。虽然她和周驹的婚姻最后还是破裂,但也只是因为两人的性格不合而离婚。
眼看公安部和杨艳芬各执一词,负责聆讯的移民和难民委员会的裁判官库里(Valerie Currie)知道,他需要判定哪一方的说辞更可信。
裁判官发现,周某之前曾有过一段婚姻并且有了两个孩子。杨艳芬承认,她没有準备好接受上一个家庭留下的事物,结果令她感到孤独和孤立,而且还经常引发争执和衝突。当杨艳芬告诉丈夫她怀孕时,却被丈夫指责不贞。周某随后离家出走,杨艳芬从此再也没见过他。
裁判官认为,杨艳芬的说辞前后一致,语出自然且直率,没有发觉任何不一致或矛盾的地方。杨所描述的与周驹的爱情的开端、发展和结尾,体现出一名年轻女子第一次坠入爱河的真实过程。而且很明显,杨艳芬是希望能够与周某天长地久。
相反,公安部对杨艳芬的看法是出自一个来源不明的举报,该举报称,杨艳芬和其家人为此支付了4.5万加元。
但这个举报的内容却让人啼笑皆非,因为「告密者」称担保杨艳芬过来的人叫Pang Poon,并非周驹。如果告密者所说的情况是可靠的,但为什么最基本的事实如担保人的名字都是错的?因此裁判官不採信这个密报。
公安部还声称,周驹其实与他的前妻李蝴(Hu Li,音译)从1998年起就一直居住在一起,而杨艳芬却从来没有和周驹在一起生活过。公安部所提供的证据是,周驹与李蝴于2006年带着他们的孩子一同返回中国,而当时他们俩人已经离婚。
此外,周、李两人于2001年购买了一处房产,共同居住在此直至2010年,两人购买了第二处房产。周驹的驾照地址表明,他一直是与他的第一任前妻一同居住。
杨艳芬在听证会上辩解称,周驹告诉她,他不愿更改驾照地址的塬因,是因为他是出于财务塬因才要保持与那所婚姻性房产的联繫,他的第一任妻子和两个孩子从2004年离婚后,一直居住在那所房子内,而他本人也对那所房子保留有财政利益。
杨艳芬称,她来到加拿大之后,一直与周驹居住在周的兄弟家的土库,为此她提供了清晰且有说服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一点。
裁判官认为,夫妻俩即使已经离婚,但带着孩子一同回中国也不是值得什么大惊小怪的事情,而且这次旅行也是发生在周驹认识杨艳芬之前。其次,周驹的驾照地址,虽然都是和前妻购买的房产地址,却不足以说明,他没有和杨艳芬共同生活。
最终裁判官判定杨艳芬有权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