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神的公平正義和慈愛憐憫(信基督),使人更有勇氣面對罪的處罰,甘心做義的奴仆。
神,是自然的規律,是上帝賜予人類的聖潔公義慈愛永恒的生命。
讀聖經,有三個層次:
第一層,理解作者要表達的意思。
作者要表達的意思,是作者對聖靈啟示的領悟。不要把它與神的旨意混同。
第二層,探究作者如何領悟聖靈的啟示。
人總是受所處環境的局限,要感受作者對聖靈啟示的反應,了解作者寫作的社會歷史背景是必要的。
第三層,超越時空的神旨。
還是不要不著邊際的解讀神的旨意,多多自我反省,了解人的本性。
許多基督徒堅持認為《聖經》是一本關於神的書、是“神的話”、也就是“絕對真理”。。。
有這種認識的基督徒不自覺地分為兩類:
一類自認為能夠理解“神對話”,於是他們解讀《聖經》,代神立言。。。
另一類自認為不能完全理解“神的話”,於是他們尋求’牧師‘、’傳道‘們替他們解讀。。。
他們都在神的面前失敗了。
真正的基督徒認識到《聖經》深刻的揭示了人性。。。了解到人犯罪的本能缺陷。。。從而尋求救贖。。。而這種修正只能通過自身的、與生俱來的人格和良知。。。來進行。。。
上帝造人,也只有上帝能改變人。
翻開人類歷史,看看文明興替。。。哪裡有個,何曾有過,正義戰勝邪惡,光明驅散黑暗?!只有強大欺凌弱小,先進淘汰愚昧!
少點私欲,少自以為是的去爭論什麼是非曲直。。。多拷問自己的良心,順時應勢,馴服於自然之規律
要明白自己表達的只是帶有偏見,局限狹隘的認識,不把它們混同於事實,真理。。。
要讓事實說話,不要讓自己的思想,觀點,方法。。。污染了數據!
以開放的頭腦,寬容地對待不同意見。。。
漫漫宇宙,浩瀚蒼穹,人類不過其中渺小的一份子;
“生也有涯,知也無涯”,人的生命,知識。。。乃至全人類的積累,都微不足道;
因此神,是那個無窮無盡包容貫穿人類認知的。。。未知世界
關於神,人類唯一知道的,就是:我們不知道!
創造者,統治者。。。公義,良善,慈愛。。。這些都是人類渴望得到,而加給神的品質
因此當人口若懸河,滔滔不絕的談論神的時候,他其實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因為他若知道,他所談論的東西便不再屬神。
神,就是未知!
有了這樣的認識,我們行事為人,才能符合神的旨意;
把神放在心裡,多說人能明白的話,多做力所能及的事;
不虛妄,少論斷,順其自然。
人貴在不滿足,提升自己 ---- 這時我們在贊美,榮耀神。
人苦於不知足,埋怨別人 ---- 禱告吧!神滿有憐憫慈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