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服从多数」,这可能是我最初所知的民主定义。
大概小学三、四年级,老师在向我们介绍台湾为甚么属於「自由世界」,而「万恶的共匪」又为甚么不在民主阵营之内时,好像就是用这么一句最浅显最简单的话来教导我们民主的真谛。
不只言教,我们还有实践,比如说选班长、选「风纪」,选各种各样的学生干事,我们全都投票,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渐渐地,这句话就成了真理和常识,几乎不容置疑,就如说谎是坏事,孝顺是好事一样,全在小孩最早的价值认知之内,利落分明。
再大一点,上了中学,我们就懂得用这项自小学到的真理去问一些老师难以回答的问题了:
「既然我们可以选班长,那为甚么我们不能一人一票选总统」?
「为甚么台湾和美国都是『自由世界』的成员,但我们的总统郄不像人家那样,要站出来让大家选呢」?
我不记得老师当时是怎么答的了,大概的意思就和今天在大陆看见的《环球时报》社论差不多,无非是现实很複杂,不可简单理解;而各国具体国情又都很不一样,不得一概而论,这一类的东西。
民主的真谛是:少数服从多数,多数也不会因此难为少数。。。

现实确实是複杂的。
我後来才晓得至少在少数和多数的问题上,大陆与当年的台湾其实并没有那么大的差别。
「少数服从多数」他们一样认同,小学班长他们也一样是选出来的,他们甚至比当时的我们更加肯定「多数」,乃至於到了一个把数量等同於是非,将有关数量的形容词变成关於价值的形容词的地步。
例如「佔中」这种事情,由於它是坏事,所以就该犟调它是「一小撮」人煽动出来的结果,而「大多数」市民是不赞成的。
如果参与者众,实在不能说它是「一小撮」了;那就不妨说它是「别有用心的『一小撮』人,利用了不明真相的『多数』群众。」
要是万一真有很多很多群众打从心底认同「佔中」理念,甚且接近香港市民半数,那又该怎么办呢?
没关係,我们还可以说「部份香港市民的过激行为和错误认识,十三亿中国人民是无法同意的」。
简单地讲,「多数」永远应该和正面的价值綑绑在一起,「少数」则必然要搭配负面事物。
美国汉学家林培瑞(Perry Link)很多年前就发现了这种现代大陆中文的奥秘,他曾以「党中央」为例说明:「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代表大多数人民群众利益的党中央周围」,这句话理直气壮,聽惯了官方语言的人一定不觉得有甚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