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行嗎?offer都寫好了。subject removal了,定金交給notary了。
能用同一個notary交易嗎?
可以。
但是除了節省兩個notary or law offices之間傳遞文件的時間以外,沒有任何其他好處。
一點心意 寫道: |
據我所知是不可以的!公證人只能為同一方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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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也是。 CONFLICT OF INTEREST.
但是, 可以一個公司的2位公證人。
有的比較大的公司, 有幾位公證人|律師。
分別,代表買方, 賣方。
slussen 寫道: |
可以。
但是除了節省兩個notary or law offices之間傳遞文件的時間以外,沒有任何其他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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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
@步步為營 :剛才打了電話問了我買房用過的公證師,她確認現在BC省房屋買賣的雙方不可以用同一個公證師。
我之前認為可以,是因為4年前第一次買房時候希望快速成交,很清楚記得賣方經紀建議我用賣方律師/公證師,節省時間。有可能賣方經紀指的是Jason說的情形,或者當年的notary bylaw是否和現在不同?
感謝
@一點心意 和
@JASON.WANG@RBC.COM 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