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7月16日,当时15岁的少年正处在戒海洛因瘾的时候,他从12岁开始就服毒,并且是偷车惯犯。这天他和另一个同伙去白石镇要债回来,自然,随手偷了一辆车作为交通工具。要回素里。
女警察Sharanjit Badya发现可疑,l截停了这辆车要检查。少年停了车,但他从后视镜看去,认出了这个警察,因为她逮捕过他,而且认为她也认出了她,于是决定逃跑。(事后警察称她并没有认出他来)追车只持续了30秒,警察决定放弃。但已经太晚,这辆被偷的车在135St和68Ave处撞上了一辆SUV。
这辆车上座着Burbank一家,母亲Chrissy开车,她11岁的女儿Tina正弯腰解开安全带,要把她弟弟掉在地上的球捡起来。这辆车撞来,将Tina整个人撞飞出车而死,Tina的弟弟牙齿撞坏并且精神受到创伤,Chrissy自己则是长期的背痛,她父母被撞残废。
这一切是如此的突如其来,一下子给Chrissy带来了噩梦般的现实。这么多年过去,医疗负担沉重的压到Chrissy身上,不知如何应付。不得已之下,她起诉了警察和省政府。
现在,省最高法院的判决出来,判定那当时15岁的少年犯有85%的责任,而警察则负15%的责任。赔偿金额还未决定,那至少要再等2年之后了。
争议在于她是否可以起诉警察,因为追车只持续了30秒,而且在车祸前已经停止。一些人忧虑这样会使以后警察执勤时有顾虑,而向她家打电话骚扰,她现在不敢接电话。同时也可以看得出对受害者的支援远远不够,等于使得她们受害第二次,起诉政府其实也是不得已而为之的。
GB兄的故事偶是知道的,那个Kyle Andrew Tait也是素里的少年,16岁,当时在乘客座上,不是他开车。开车的是James William Campbell ,温哥华18岁少年。现在被指控6项犯罪,其中包括引起Tait死亡的枪击。开枪的是一个警察,因为他和同僚的车被撞坏,而同僚被夹在车里出不来,他只好为保护同僚而开枪。
除了如何支援受害者外,还有就是要如何加强惩罚少年犯罪的问题了。以改造更生为目的的少年法并不能应付现在日趋凶恶的犯罪。可以参考这个
8号球事件:
22岁的伊拉克库尔德族难民Chya Saleh被一个15岁的少年所杀,凶器是裹在袜子里的8号台球,打击他头部2到3次致死。判决下来:该少年被判刑入狱
1天。
surrey怎么啦,,一件接一件,乱七八糟的,倒是挺热闹。
色友 写道: |
surrey怎么啦,,一件接一件,乱七八糟的,倒是挺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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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兄看得不仔细,这里提到的事件,到底有几件是发生在Surrey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