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歷史學家認為,羅馬帝國的衰亡是今天美國等民主國家的史鑒。強盛一時的羅馬帝國從未在一場決定性的戰役中被擊潰過,其衰亡完全源於民主內耗。羅馬帝國後期,政客為取悅選民罔顧帝國長遠利益與安危,開出許多匪夷所思的支票——羅馬假期一年在200天以上的情況下,自有市民仍要求執政者免費提供飲宴和野蠻的斗獸競技取樂。如此民主終於將帝國的余暉燃盡,隨即,羅馬帝國靠選民而非世襲的政治制度也在其後的一千多年裡被整個人類社會遺棄。庸庸碌碌的民主制度並非不好不壞,而是一輛緩慢行駛卻無法挽回的駛向深淵的列車。正視中國改革“新常態”,不再為自身改革低效找借口,是西方世界從這輛開往深淵的列車上下來的最好契機。
民主(僅指目前美加歐日這種具體形式)並不是一種好東西,而是不顧長期利益、不顧全局利益的一種低效制度。其弊病與專制制度不相上下。
我提出的一種決策委員會制度(並立且獨立於執行機構),是一個更好的制度。
民主一般不會產生暴君, 尤其今天西方比較完善的民主。但不可避免會帶來低效和內耗。
專制一旦暴君當政,對人民就是災難。
但專制如果是明君黨政,國家就會飛速發展,令民主國家望塵莫及。。。
目前的所謂三權分立制度,其實是一個具有大缺陷的不成熟的制度。
立法、執法、行政,三權分立,但是經過上百年的實踐證明,其實決策沒有被分立出來,還是當選者一個拍腦瓜作決定,然後搞小動作去實施。人民有沒有權?有,每四年有一日有權(笑話)。執法機構能不能制約這個當權者,空頭理論上是可以,但要出了大事、大災大難才付之以訴訟官司。
我提出的決策委員會制度,是真正分權到每一天。決策委員會可以高效作出yes or no的決議,由執行機構去實施執行,既定工作由執行機構(從上到下一系列班機構)日常運作,不需煩擾決策機構。
一條龍 寫道: |
目前的所謂三權分立制度,其實是一個具有大缺陷的不成熟的制度。
立法、執法、行政,三權分立,但是經過上百年的實踐證明,其實決策沒有被分立出來,還是當選者一個拍腦瓜作決定,然後搞小動作去實施。人民有沒有權?有,每四年有一日有權(笑話)。執法機構能不能制約這個當權者,空頭理論上是可以,但要出了大事、大災大難才付之以訴訟官司。
我提出的決策委員會制度,是真正分權到每一天。決策委員會可以高效作出yes or no的決議,由執行機構去實施執行,既定工作由執行機構(從上到下一系列班機構)日常運作,不需煩擾決策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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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點。三權之一立法機構對行政當權者有沒有制約作用?有,但是很不到位,要鄭重其事地立一個法出來,很不容易,對總經理的五花八門的花招,根本沒有起到有效的制約作用。
本那比經略 寫道: |
那你這個“決策委員會”的成員是如何產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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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決策委員會。每年會內自投票7人留任,4人公推選舉,4人由熱心參政議政者抽簽產生。
4人公推選舉這項要規定一些程序手續,另詳。
小至百人公司,大至20億人的國家,15人決策委員會是最好的。海選不是一個好制度,就是一次大呼隆而已。就算百人小公司,也不能事事叫大家來投票,所謂民主制度,其實就是一個爛蘋果,好看不好吃。
15人最適宜。11人以下的話,六五人就會產生小團體(而15人中八人小團體難度就大好多倍了),19人或更多人以上的話,會有跟風心態,實際判別是非更不准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