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历史学家认为,罗马帝国的衰亡是今天美国等民主国家的史鉴。强盛一时的罗马帝国从未在一场决定性的战役中被击溃过,其衰亡完全源于民主内耗。罗马帝国后期,政客为取悦选民罔顾帝国长远利益与安危,开出许多匪夷所思的支票——罗马假期一年在200天以上的情况下,自有市民仍要求执政者免费提供饮宴和野蛮的斗兽竞技取乐。如此民主终于将帝国的余晖燃尽,随即,罗马帝国靠选民而非世袭的政治制度也在其后的一千多年里被整个人类社会遗弃。庸庸碌碌的民主制度并非不好不坏,而是一辆缓慢行驶却无法挽回的驶向深渊的列车。正视中国改革“新常态”,不再为自身改革低效找借口,是西方世界从这辆开往深渊的列车上下来的最好契机。
民主(仅指目前美加欧日这种具体形式)并不是一种好东西,而是不顾长期利益、不顾全局利益的一种低效制度。其弊病与专制制度不相上下。
我提出的一种决策委员会制度(并立且独立于执行机构),是一个更好的制度。
民主一般不会产生暴君, 尤其今天西方比较完善的民主。但不可避免会带来低效和内耗。
专制一旦暴君当政,对人民就是灾难。
但专制如果是明君党政,国家就会飞速发展,令民主国家望尘莫及。。。
目前的所谓三权分立制度,其实是一个具有大缺陷的不成熟的制度。
立法、执法、行政,三权分立,但是经过上百年的实践证明,其实决策没有被分立出来,还是当选者一个拍脑瓜作决定,然后搞小动作去实施。人民有没有权?有,每四年有一日有权(笑话)。执法机构能不能制约这个当权者,空头理论上是可以,但要出了大事、大灾大难才付之以诉讼官司。
我提出的决策委员会制度,是真正分权到每一天。决策委员会可以高效作出yes or no的决议,由执行机构去实施执行,既定工作由执行机构(从上到下一系列班机构)日常运作,不需烦扰决策机构。
一条龙 写道: |
目前的所谓三权分立制度,其实是一个具有大缺陷的不成熟的制度。
立法、执法、行政,三权分立,但是经过上百年的实践证明,其实决策没有被分立出来,还是当选者一个拍脑瓜作决定,然后搞小动作去实施。人民有没有权?有,每四年有一日有权(笑话)。执法机构能不能制约这个当权者,空头理论上是可以,但要出了大事、大灾大难才付之以诉讼官司。
我提出的决策委员会制度,是真正分权到每一天。决策委员会可以高效作出yes or no的决议,由执行机构去实施执行,既定工作由执行机构(从上到下一系列班机构)日常运作,不需烦扰决策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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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一点。三权之一立法机构对行政当权者有没有制约作用?有,但是很不到位,要郑重其事地立一个法出来,很不容易,对总经理的五花八门的花招,根本没有起到有效的制约作用。
本那比经略 写道: |
那你这个“决策委员会”的成员是如何产生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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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人决策委员会。每年会内自投票7人留任,4人公推选举,4人由热心参政议政者抽签产生。
4人公推选举这项要规定一些程序手续,另详。
小至百人公司,大至20亿人的国家,15人决策委员会是最好的。海选不是一个好制度,就是一次大呼隆而已。就算百人小公司,也不能事事叫大家来投票,所谓民主制度,其实就是一个烂苹果,好看不好吃。
15人最适宜。11人以下的话,六五人就会产生小团体(而15人中八人小团体难度就大好多倍了),19人或更多人以上的话,会有跟风心态,实际判别是非更不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