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讀完了這篇想看卻一直沒有ready的小說了。
說是沒有ready,因為從一開頭看到“永劫回歸”這樣飽含哲學思想的詞匯時,內心還是膽怯的。這種膽怯來自於多方面:以前因為年輕,絕沒有沉澱下來仔細品味和思考一部費腦又費時的小說的念頭的,寧願在別人的嬉笑怒罵中渡過。但即使現在終於鼓起勇氣認真讀完後,也仍然不敢妄下評論。當然最根本的原因是,哲學這東西,遠不是自己通過努力可以了解一二並得以運用的,所以,對它從來只能敬而遠之。
這裡邊涉及的內容太多,每一句話,每一段文字都要琢磨半天也未必跟上作者的意圖,換句話說,啟人思考引人遐思卻又頗感沉重。各種暗喻和對比,重與輕,肉與靈,存在與消逝,人與動物,媚俗與高雅,責任與虛無,背叛與忠誠,幸福與悲涼,軟弱與強力等等。
還是節選幾句作為結束吧:
特麗莎知道愛情產生的一瞬間將會發生什麼:女人無力抗拒任何呼喚著她受驚靈魂的聲音,而男人則無力阻擋任何靈魂正在響應呼喚的女人。
任何一個認為中歐某些共產黨當局是一種罪惡特產的人,都看出了一個基本事實:罪惡的當局並非由犯罪分子們組成,而是由熱情分子組成的。他們確認自己發現了通往天堂的唯一通道,如此英勇地捍衛這條通道,競可以迫不得已地處死許多人。,後來的現實清楚表明,沒有什麼天堂,只是熱情分子成了殺人凶手。
貝多芬著名的“非如此不可?非如此不可!”
托馬斯以為:使愛從屬於性,是造物主最稀奇古怪的主意之一。
在媚俗作態的極權統治王國裡,所有答案都是預先給定的,對任何問題都有效。
無論我們如何鄙視它,媚俗都是人類境況的一個組成部分。
人類的時間不是一種圓形的循環,是飛速向前的一條直線。所以人不幸福;幸福是對重復的渴求。
假若人還年輕,他們的生命樂章不過剛剛開始,那他們可以一同創作旋律,交換動機,但是,當他們在比較成熟的年紀相遇,各自的生命樂章已經差不多完成,那麼,在每個人的樂曲中,每個詞,每件物所指的意思便各不相同。
裡邊的主要人物介紹:
托馬斯,一個有名的治病救人的所謂科學工作者,即醫生。後來因為種種原因,被迫放棄了專業,做過玻璃清洗工,最後去了鄉村當了農民。有過兩年的失敗婚姻,後來背叛了妻子孩子以及父母,偶然喜歡上了女主人公特麗莎並娶了她,但從來未曾放棄過眾多的情人。
特麗莎,來自於一個小鎮酒館的女招待,作者重復了很多次的因為六個偶然,碰見了托馬斯並忠貞不渝的跟隨其一生。有追求,做過攝影師,也曾燦爛輝煌過;但永遠都接受不了托馬斯擁有眾多情人這一事實,最後終於在偏僻的小鄉村裡真正的獨自擁有了他。特麗莎有過很多夢境,很鄙夷所思並與現實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即隱喻。
薩賓娜,托馬斯的一個情人,畫家,一生都活在反媚俗的精神世界裡,無責一身輕,卻也擺脫不了矛盾的活著的糾結。
弗蘭茨,可憐的知識分子,一生的大部分時間都規規矩矩的活著,偶然出軌因為情人薩賓娜的離開,拋妻棄子,最後為了追隨情人的精神,枉死在了緬甸。
小說的最後一章用了大量的篇幅寫了特麗莎的狗卡列寧的生病及死亡過程,特麗莎與卡列寧之間的感情以及人對動物和人與人之間情感的對比。
雖然讀的時候還算認真,但只讀過一遍,有些東西理解的難免膚淺,僅從自己對作者昆德拉輕與重的詮釋的領悟談開來。
開篇作者就用“永劫回歸”亦即“曾經一次性消失了的生活,象影子一樣沒有分量,也就永遠消失不復回歸了”來對比尼采的“眾劫回歸”。然後又探討了沉重的負擔最貼近大地,輕松會高高飛起似真非真,該如何選擇等。
這些哲學的東西真的是我所不能及,我理解的輕與重只能從各個人物對愛情,事業,生活等各方面的追求來表現。
先從愛情談起。
男主托馬斯開始的婚姻失敗,直接導致了他只可接受女人做情人,並在完事後無法跟任何女人一起入睡。當有一天各種巧合碰到女主特麗莎時,他居然不忍搬開熟睡的特麗莎緊握他的手,然後他就認為有愛情了。然而娶了特麗莎後,他仍然改變不了朝三暮四找情人的習慣,並總結了三三原則等。真是諷刺啊,在婚後偷偷摸摸睡過約200個女人後,有一天居然也可以忍受獨跟特麗莎在鄉下的日子。愛情跟肉欲在他身上孰輕孰重,何時輕何時重分的清嗎?
特麗莎自從認識了托馬斯,便認定了會忠誠跟隨其一生。從開始私自拆開情人寫給他的信開始,愛情便展示了排他主義。她處處小心防范,甚至為此離開過托馬斯。曾經有一次為了報復,也嘗試過用自己的靈魂看著自己的肉體跟另一個男人上床。她用自己的軟弱忍受著他頭發上女人下體的味道,但這種軟弱卻是最具侵略性的,也是最強力的,以至於最後讓他變成了她懷中的一只兔子。從精神上她無疑是愛托馬斯的,但故事的最後她終於獨自擁有他的時候,卻對自己忠貞的愛產生了懷疑,以為那不過是對他的屈尊恩賜罷了。所以她在愛情中一生的軟弱真的那麼輕麼?她一直用忠貞對待的愛情在最後終於得到後真那麼重麼?
談到事業,托馬斯為治病救人做到捷克有名的外科醫生。當有一天因為一個政治主張而不想簽字發表的時候,丟了飯碗被迫做了玻璃清潔工。做清潔工的日子卻也感開心,因為工作的時候無所用心,自得其樂,可以沒有那種內在的“非如此不可”的強迫感,而且工作完後可以完全忘掉它。事業究竟真那麼重要麼?
特麗莎為了捷克不被俄國占領,冒著生命危險去街上拍照。當有一天這一切照片都沒有了意義的時候,她又回餐館做回了招待。
薩賓娜為了不媚俗,一生都在與其抗爭。她不喜壓力最後卻感覺虛無,生活所迫卻高價賣出自己並不出色的畫。她所抗爭的媚俗,“無論我們如何鄙視它,媚俗都是人類境況的一個組成部分。”
托馬斯和特麗莎最後無足輕重的死於車禍,佛蘭茨因為薩賓娜的背叛以及為了追隨其對國家的反感而死於緬甸,對於生命也是很有暗示的結束吧。
非常佩服LZ MM。
這是我一直很想讀的一本書,從圖書館借了英譯本,書都拿在手裡了,最終還是沒有讀完,這些年心浮氣躁,不能靜下心來讀書了,慚愧呀。
看過根據原著改編的電影,非常精彩的一部限制級作品。呵呵,鄙視一下自己,總是用電影代替看書,吃快餐吃習慣了。改天還是要向LZ MM學習,好好靜下來讀一讀書。
Terez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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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骸 寫道: |
非常佩服LZ MM。
這是我一直很想讀的一本書,從圖書館借了英譯本,書都拿在手裡了,最終還是沒有讀完,這些年心浮氣躁,不能靜下心來讀書了,慚愧呀。
看過根據原著改編的電影,非常精彩的一部限制級作品。呵呵,鄙視一下自己,總是用電影代替看書,吃快餐吃習慣了。改天還是要向LZ MM學習,好好靜下來讀一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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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改編過的電影《巴拉格之戀》,我還沒有勇氣去看,生怕破壞了文中作者的思考部分。或者說,這不只是涉及愛情題材的小說。
中文版讀的俺那個吃力啊,英文版想都不想了。才佩服你哪。。。
謝謝配圖,倒是很讓人期待。
Aliens 寫道: |
這部改編過的電影《巴拉格之戀》,我還沒有勇氣去看,生怕破壞了文中作者的思考部分。或者說,這不只是涉及愛情題材的小說。
中文版讀的偶那個吃力啊,英文版想都不想了。才佩服你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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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看了幾頁而已……
電影肯定沒有原著深刻,這是肯定的。如果先看了原著,最好就不要看電影了,這幾乎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看了電影的,一般都很想讀原著。我就是常常看完電影以後,去圖書館借書,但是能真正讀完的實在寥寥。
不過這部電影並不是一部愛情文藝片。雖然有大量的性愛鏡頭,但是你卻能感覺到導演的用意要深遠得多。對於小說中的政治背景,電影中也做了鋪陳。對於沒看過原著的同學,我嚴重推薦電影;對於看過了原著的同學,原著就足夠了……
這是裡邊談到多次的貝多芬“非如此不可”的鋼琴曲。
“一年以後,這一音樂動機在他第135曲,也就是他最後一部四重奏的第四樂章裡,作為基本動機重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