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李明阳(1994.6.1出生)系北京首钢俱乐部注册女篮运动员,同时,她也是我们国家青年女篮在国际篮联的正式注册球员(注册证号码:201000230),曾代表中国参加过2010年U17世界青年女篮锦标赛和2010年中日韩青少年篮球比赛。于2010年9月,被日本某化妆品公司女篮俱乐部通过非正常渠道秘密带到日本。目前已经改名为:杉山美由纪(Miyuki Sugiyama)。据日俱乐部来人说,已经于2012年5月取得日本国籍。
2012年5月11日,中国篮协又再次致函日本篮协希望帮助寻找李明阳。日本篮协未做出任何回复,却在9月向中国篮协发函索要李明阳的澄清信。中国篮协收到日本篮协发函后,拒绝了日方请求,并表明了我方立场:中国篮协仍旧希望李明阳回国效力,不同意李明阳代表日本俱乐部和日本篮协参赛,未出具澄清信。中国篮协同时也将此事上报国际篮联。
由于无法从中国篮协获得澄清信,日本篮协又向国际篮联致函,申请认证李明阳日本国籍身份,并索要澄清信。
国际篮联经过核实、权衡,根据国际篮联内部规程“国际球员转会”条例中的相关条款,于2013年3月16日致函我协会:
1.李明阳/杉山美由纪可以在日本俱乐部注册;
2.日本篮协违反了国际球员转会规定,对其处以25,000瑞士法郎的罚款;
3日本某化妆品公司女子篮球俱乐部向中国篮协支付20,000瑞士法郎的罚款,作为培养李明阳的补偿款。
4.李明阳21岁以后方可选择为中国队(母队)以外的球队效力。
5.如果李明阳21岁以后选择为日本队效力,日本篮协需向国际篮联重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