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大雪,送完女兒就直接開車上班。
路上很慢,車子的油位報警燈從昨天下班就亮了,如果一切順利,開到廠裡應該沒問題。
可走了一半,准備往馬潤大路上拐,發現前面嚴重堵車,如果繼續,可能會因為堵車而耗盡燃油,將車撂在路上。而在我身後不足500米就有一個加油站。
我毫不猶豫的掉頭加油。
可到加油站一摸上衣,沒帶錢包!
車上一分錢也沒有,真是倒霉。
好在加油站旁邊有一個小超市,我有時會去買包煙,和女老板(台灣來的)聊過幾句,我硬著頭皮走進超市,開口就說:老板,我車沒油了,想加點油,但錢包沒帶,能不能借我20塊錢?我下班或明早上班時一定還你!
老板很痛快的借給我20元,在一個小本上寫下Tony借20元,讓我簽個字。
我加完油,又在路上堵了一個多小時才到廠裡。
多謝那位老板借我錢,要不我會更麻煩!
我昨天早上才把錢還上!
這種情況下,托雷應該是poor man or lucky man吧?good從何說起?:lol:
3年前我的所有卡都被老婆收繳了,
我隨身錢包裡只有駕駛證和一張圖書館的借書證,以及少量現金。
我喜歡現金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