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物业管理公司和那个出租经理不是同一单位吗,没看明白
稳涨 写道: |
楼主物业管理公司和那个出租经理不是同一单位吗,没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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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tal management 出租管理
strata management (分契)物业管理
不同公司
闪腰侠 写道: |
rental management 出租管理
strata management (分契)物业管理
不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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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管理公司的想法和现在的问题以其将来可能的后果告诉屋主,后果屋主自负。
该现象普遍存在于大温地区...... even在南素里/白石.
提醒得好。
那个地方的租客很多是度假的短期租客,这类公寓问题会多些,即然同意分租,就应该即时更新和专人负责登记,另外给他们配门卡。
没明白开发商错在哪?他们还是有保证投资客收到租金,没有闲置就不错呀,关健是请的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在门卡上标签并且收分租客押金,把卡和租客绑一块,我们单位都在钥匙上贴持有者的名字
手机写字太累,回家再说
花落花开 写道: |
那个地方的租客很多是度假的短期租客,这类公寓问题会多些,即然同意分租,就应该即时更新和专人负责登记,另外给他们配门卡。
没明白开发商错在哪?他们还是有保证投资客收到租金,没有闲置就不错呀,关健是请的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在门卡上标签并且收分租客押金,把卡和租客绑一块,我们单位都在钥匙上贴持有者的名字
手机写字太累,回家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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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没错,但是扔了个烫手山芋给了大楼的物业管理公司。很多时候闲置也比分租强,因为看问题的角度不一样,这对于开发商和投资者当然是没错,而且可能是个好投资,但是对住在那里的人和物业公司呢?
侬说的轻松,但是实际做起来有多难可能不了解,你们单位多少人,整个公寓大楼里加上分租的租客有多少人。。。你们单位晚上下班人就走了,公寓可是7天24小时都有人进出生活。。。门卡上标签。。。。钥匙上贴名字。。。。。姐姐。。。这个不是小胖学校的储物柜。
另外在卡上贴上持有者的名字恐怕没实用价值,因为大楼没有人24小时职守,物业公司当然是想及时更新和专人负责登记,公司的系统很好,而且人员齐备,问题就是对方的出租公司不配合啊,打着业主的旗号公然反抗,说分租不算租客,而且人员流动如此之大,我们前脚发信通知警告,后脚人家就走了啊。
闪腰侠 写道: |
问题是,加拿大的隐私法规定,物业可以安装摄像头,但是摄像头不能用于监视住户,更不能用于小区内部的执法。每个摄像头的附近都必须要标明这有摄像头,小心。如果你想用摄像头来监视某些人员的行动,如果一但被发现,物业公司和物业会被告得体无完肤。打个比方,小区在垃圾房附近放个摄像头,主要是为了抓乱扔垃圾的住户,住户可以投诉到省个人隐私专员处,该摄像头的命运就是个被拆。之前所有依据该摄像头而开出的罚款一律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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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闪腰侠 :
上面这个有书面的法律依据吗?我很想了解一下这个。感谢!

有问题就修理,赔偿,寄信给owner通知罚款,然后lock物业,让其无法买卖,不够钱就从基金拿,拿光了再涨管理费。反正不是自己的钱,尽量多花。
可能的话,聘请24小时保安,外加值班经理和花王,提供最好的服务,收最贵的费用,每次搬进搬出收费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