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個朋友,最近被他的朋友小坑了一把。
事情開始是這樣的,我的朋友V,他的朋友N。
N打電話給V說手頭有個海報的項目,不過資金有限,想讓V推薦人做。
一開始說是500加元,V說想想這價格在加拿大應該能做了,找朋友幫忙,結果不巧,朋友的電腦主板壞了,沒法做。
這時候N打電話說著500塊是包稅的,還要出發票。這發票好搞定,500塊刨掉12%的稅,一下子只有450都不到了。就說試著找國內的設計公司。
過兩天N又打電話說找國內的公司,估計還要最後在這兒找人修改語法什麼的,又要刨掉100多塊。V找到以前合作過的設計公司R,最後定下2000人民幣的價格。
R說要收50%的定金,N死活不肯,V說當時沒多想,就說我先墊付吧,最後結算清就行了。一開始N說讓R自由發揮,結果R出來了幾個方案都不合N心意,之後N扭扭捏捏地說其實心目中有自己的想法,就是想看看R公司能不能設計出更好的,之後就是把自己的想法告訴R,當然每次都是把想法告訴V,讓V轉告。V勸N自己和R公司聯系,一來中間多個環節會曲解,二來V自己也很忙。
就這麼又過了一段時間,這期間來來回回聽說改了有近10多次,總算N說覺得差不多了,要拿給老板看,結果老板看完又是一堆修改方案。R怒了,說設計行當的規矩,出3個版本如果客人不滿意的話,這活就不接了,定金退還。現在來來回回改了那麼多次,不加押金不能再幹了,沒見過這樣的的客人,每次改完之後總能有提個十來條新的建議。然後V又墊付了20%的定金,這活又繼續下去了。
這事本來看著也快到終點了,又修改了7,8次之後,R說V你不要夾在裡面了,讓我們和客人直接聯系。N和R直接聯系後,R說你有什麼事可以直接和設計人員聯系,直接溝通能減少不必要的誤解,不過要把經理的地址加入抄送欄裡。
V說後來具體發生什麼是他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後來N打電話說讓V和R聯系,還說到現在已經花了超過48個小時在這件事上了。V說我花的時間更多。N說你什麼意思,要不是你找的這家公司,會弄成這樣嗎?你要想把墊付的錢收回來的話,你去和R聯系吧。
V問發生什麼事了。大致是N說設計公司改的不行,不能再等了,直接和設計人員發郵件要原始文件,可以自己改。設計師把文件傳給了N,結果N打不開,要求設計師把文件轉成特定格式,設計師就把這事抄送給經理,結果經理怒了,說不是說好直接聯系要抄送的嗎?N還辯解說抄送了呀。R把原始郵件各方送了一遍,至少V看到的郵件版本是沒有把經理加入抄送欄。經理警告N做事不過過線。
之後的事情更搞笑,N和R的經理說現在的版本不行,要原始文件自己改,但是不再付錢了,只有那70%的定金了。R的經理說我不管你是直接使用,還是要自己修改,你要原始文件就要付全款。之後又是相互的爭吵。
現在V不爽的是N再次說讓他和R公司聯系,如果想拿回定金的話。V覺得很憋火,本來就是幫N的忙,他在其中一分錢不賺,這2000RMB的價格也是透明,各方都知道的。現在不光貼上押金,還惹了一身騷。
我就說,當初就不該幫N付押金,憑啥幫N墊付啊?這200多加幣的押金,能不能要回來是不知道了,不過我是覺得這N做事太******過分了,有這樣的朋友算是倒了大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