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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楼 / 十一个月
- 时间: 2011-12-19 20:33今天一早去问了,要想让租客走,只能是两个办法,
一,只能是自己的父母或是子女来,可以要求让租客走,要前提两个月的通知,和一个月的free。期限是六个月,在六个月之内,如果她发现我又出租给了别人,她可以去告我。
二,装修,还必须是要有重大装修,啥是重大装修啊,人家没给定议,以我先生的意思是说,除非是拆房子,改结构,要政府的许可证,才能让她搬走。
就算现在让她搬走,而她刚搬进来没半个月,她一生气,告我们非法出租,也是个麻烦事。
如果我要装地板的话,不知算不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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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楼 / 十一个月
- 时间: 2011-12-19 20:37
住在林子里 _BBCODE_WROTE:
提醒一下,“和气生财”,最好各自退一步,不要闹到法庭,至少房客还在付房租,给点压力让她收敛些就行了。另外现在开始注意收集证据给以下(c) (d)。要注意“occupants" 和 ”guests“的区别,偶尔来过夜的不是occupants。
<<Residential Tenancy Act>>: Landlord's notice: cause
47 (1) A landlord may end a tenancy by giving notice to end the tenancy if one or more of the following applies:
......
(c) there are an unreasonable number of occupants in a rental unit;
(d) the tenant or a person permitted on the residential property by the tenant has
(i) significantly interfered with or unreasonably disturbed another occupant or the landlord of the residential property,
(ii) seriously jeopardized the health or safety or a lawful right or interest of the landlord or another occupant, or
.......
现在不是我们给她压力,而是她给我们压力了,那天我先生去问她住了几个人的时候,她的态度相当的恶劣,我先生却一直是和和气气的,她相当的嚣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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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楼 / 一步一脚印
- 时间: 2011-12-19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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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楼 / 十一个月
- 时间: 2011-12-19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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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5 楼 / 十一个月
- 时间: 2011-12-19 2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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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楼 / 太尉
- 时间: 2011-12-19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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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楼 / 名震一方
- 时间: 2011-12-19 2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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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 楼 / 太尉
- 时间: 2011-12-19 2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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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楼 / 十一个月
- 时间: 2011-12-19 21:09
太尉 _BBCODE_WROTE:
不吃包子争口气,先赶走了,再说!
我也是想争口气,可是,她要是告我非法出租,我就麻烦大了,我底下有两套房出租,一套是两房租600,这个租客非常 的好,一个人住,很安静的,很好说话,另一套就是一房一厅的,本着也是想招一个人住的,有正常工作的,好相处,这样也不会对隔壁的有太多的影响,现在可好,进来这么个女人,态度嚣张不说,还说我没权要求她不让朋友来住,是不合法的,也是,经过这么一闹,却实是我不能要求她不让朋友来住,而且,我还不能因为这个加租,可是,我就不明白了,她可以让朋友来住,就增加了我的费用支出,这样就可以啊,真不公平,房租太便宜了,因为是想是让一个有正常工作的人住,550一个月。
今天也问了这个问题,说她们男男女女的一起住,难道就可以吗,因为我当初租的时候就告诉她了,只能租一个人,现在男男女女的一起住,我可不可以用这条要求她搬走。他说,我们不能限制她让朋友来住,只能是一起住了十几个人的时候,才不行。 -
第 60 楼 / 名震一方
- 时间: 2011-12-19 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