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年底,买了套全新房, 在谈的时候, 我的经纪告诉我, 因为是全新房,所以有HST的问题. 最终谈妥了价格, 含HST的价格.
我也按约定从银行贷了款,付清了房款.
现在,突然得到消息,
一, 其实当时卖方的LISTING PRICE已经是含了HST的.(在成交后其他经纪从网上打印出来的单子为证: if new GST/HST incl: YES!!! 而当初我的经纪打印给我的单子上同样的一栏: if new GST/HST incl: 后面却是空白!!)
二,我的经纪和卖方经纪串通,从中做了手脚,从我这里收了HST, 却没有交到税务局!(他们做了假材料, 硬是把全新房做成一年新的了!!!)
碰到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谢谢
如果涉及金额大的话,只要你举报,税局就会查。但你得先弄明白你这里有啥漏洞吗,不然被倒咬一口是很不划算的。
我已经收集了1。买卖合同,2。当初贷款时 第三方评估的报告,3。看房时,经纪打印出来的单子,4。以及律师楼按照新房做出来的buyer's statement of adjustments! (回想起来,我的律师曾经给我打过电话,说:对方律师搞错了,这房子不是新房!我问我的经纪怎么回事,我的经纪答复我:跟我没关系,你就签字给他们得了!!!!所以,现在再看, 我手上居然有两份 buyer's statement of adjustment!!!)
1。合同上,我的经纪当时还注明了:construction not 100% complete.
2。第三方报告上写得清清楚楚:new , vacant, price include net hst!
3. 看房时打印的单子下面有:it is finally ready!
4. 朋友们都知道,我买的是全新房,而且谈的价格是含HST的!
保留好你交了HST的证据。免得CRA查的时候把你拖下水。
如果你想找钱回来,就别在这儿问了,呵呵。
不然,我也不会发现。同一经纪,在帮我另一朋友买房的时候,又故伎重演了。正因为,我这朋友一签完字就要回国,所以他们匆忙的把两份buyer's statement of adjustments 拿过来让他签字,这才发现两份不一样! 才让我警觉起来的!
我上面的那些材料可以作为证明我按约定交了HST的证据吗? 我就是想知道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