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奇想,大家來談談來溫哥華吃的第一頓飯吧。這也算憶苦思甜吧。 我先來:方便面一包,三鮮伊面,連鹹菜都沒有。
忘記吃什麼說明當時你吃的不是太差,我落地也不知道去哪裡買東西。還被所謂的老鄉給撬了260刀。呵呵。也算是老移民給我的一個教訓吧。
來加拿大的第一頓飯:
看到麥當勞標志,轉一圈是停車場,竟沒找到,笨的
到落腳酒店小賣部,買了個三明治,想給還在忙乎的ld帶一份,點了個chowder,沒想到是一大盆海鮮湯。

冰糖老頭兒~ 寫道: |
迎客的餃子送客的面還是
送客的餃子迎客的面?
那我就是吃的餃子或者拉面吧
什麼叫橇了260刀?是騙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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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是前者。你應該是北方人,懂一些北方文化。
那260刀是因為我讓加拿大朋友給租的一個單房,來了後我一看,是SEMI-GROUND那種,我不太喜歡。這居住條件與國內反差也太大了,容易抑郁的。恰好我拜托的另一個朋友也幫我租了一間好一點的單房,但那是二樓,而且是新屋,要貴80元,她也交訂金了。由於兩邊都交訂金了,也不能分身啊。所以,我們決定當晚就搬到另一家住。但這個租金260的訂金(150刀)我是不打算要了,但第一個月租金我想和房東商量一下能不能退還,她還是我老鄉。結果她說我如果不租了,他們會損失一個月的租金,不能退260,可以退訂金150. 其實我在她家只呆了 2小時而已,後來聽說按照加拿大的規定,如果租客不是本人交的訂金,24小時能連訂金都應該返還的。 初來乍到,只能吃啞巴虧了。不過,俗話說:人在做,天在看。後來那個老鄉也受損失了,這都是後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