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CCTV做了個被打張老頭的跟蹤報道,老兩口都出來說了幾句。
老太太先說:“早知道不讓在這裡賣菜,我們就不來了。我們紅薯不要了,也不會挨打”
還是比較厚道的。至少知道裝法盲,也知道被罰的結果是什麼,心裡是有准備接受最壞結果的,只是沒想到被打。
老頭說:“那個城管一來了,就說‘張老頭,你怎麼又來了?”
明顯不是第一次趕著驢車去這個片區賣菜了。屢教不改
老頭接著說:“他們要把我的菜都拉走,我不讓”
正常執法程序,非法擺攤,沒收贓物,城管就是幹這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老頭還是小孩。
老頭又說:“我就是不讓他們拉走,我和那個城管說:‘你打我呀!’,後來他就真的打了我,把我帽子都打飛了”
[估計當時的語言沖突肯定比這個要激烈很多,看老頭的表情也能猜的出來,肯定是國罵漫天飛了,年輕人火氣大,就動手了。
這個城管確實是錯了,應該教育,至於是不是要拘留,那要根據法律來決定的,不能根據記者的傾向和一些看客的傾向決定吧?
那個老頭到底有多怨呢?
壇子裡面的老爺們們,(女同胞和那些不男不女的就算了,你們先歇歇),摸著心窩自己想想,如果你是那個城管,有百分之多少的可能性要動手?我估計會超過20%,我算一個,不是要打老人,可要是一個老人仗著年紀大,胡攪蠻纏,滿嘴臓話,尤其是說出“N M D”或者“N T M D”(因為這個詞,我被自動退回了3回了,平時很少用這個詞,所以寫的時候,也沒有想到還有回避一下),我肯定毫不猶豫就給他一個大耳光,我從來聽不了別人沖我說這2個詞,罵點別的也許我就忍了。
20%,這是對我們這些移民加拿大的所謂精英進行的估計,
而生活在中國的二類城市裡面的人,是不是比例會更高一些?30%?
那些年輕人是不是比例更高點?50%?
既然這個事情,在當地有50%的可能性要發生,把責任全放在那個城管身上,是不是有些不厚道呀?
記者說:老頭聽說拘留那2個城管,一直說,不要拘留了,我也沒大事,人家也一家子人呢,被拘留了,一家子可怎麼活呀。
總算厚道了一回,估計心裡也有些發虛吧,真的要給那2個城管定罪,就要把當時的錄像和證人找齊了,萬一再找出對他不利的言辭來,不是更麻煩了?
看了這麼久,想起美國那個賣檸檬水的女孩,雖然也是被市政府的人(美國的城管,女的)給強迫停止擺攤了,也沒說:“你打我呀”;那個市政府的女的,雖然也被曝光出來,但大家最多說她執法靈活性不夠,也沒有說她更多的,畢竟,人家是依法處理的。
所以,看著國內國外,一片對城管的喊打之聲,實在有點坐不住了。
大家差不多點吧,要是城管都罷工了,我們的祖國會成什麼樣子?想想20年前吧,別在那裡站著說話不腰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