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員選舉基本塵埃落定鳥,雖然王小麥管理員還沒來得及散盾,但也是指日可待鳥——加西的暴民們是不會遺忘也不相信眼淚地。
管理員隊伍的日益壯大直接讓暴民們面臨著如何對權力進行制約之嚴肅問題。
所以,咱們動手吧?
簡單的FAQ整一個,權當咨詢意見稿,免得出現牛管那樣的投票還沒結束就要撂挑子說信息不對稱俺不玩了之局面。
Q1:加西上訴法院是個什麼性質的東西?
A1:一言以蔽之,淫民,只有淫民,才是推動論壇進步的主要力量。當管理團隊的決定跟淫民之意願產生沖突的時候,俺一般建議互掐到死,無奈網上誰都掐不死,所以最後只好整這麼一個仲裁委員會性質的東西,起到陪審團之作用,對論壇上比較重大的事件進行裁決。
Q2:加西上訴法院的構成是怎麼樣的?
A2:民選7名法官,每人一票權力平等。俺老人家出任書記之職——跟我黨的書記不同,壓根兒沒有決定權,只是做“書記”之工作,書記是不是就是bookkeeping啊?anyway,最後是個群組,負責接收complaint, 建立討論和投票,通知各位法官,等等一幹俗務,不具有挑選人民法官之職權(淫民萬歲!),亦無投票權。
Q3:法官的任免是如何確定的?
A3:目前的打算是這樣的。法官之選舉,采取書記——奏是俺——根據網站排行(最近發帖數量歷史發帖數量熱貼精華無所不用其極勿使遺漏任何一個好同志寧可錯殺一千也不放過一個)提出候選名單,在該名單公示後,同志們可以保薦,3個獨立ID以上提名即可入圍,同時歡迎自薦,法官是個吃力不討好的活兒,自薦的話熱烈歡迎。每個發帖量超過具有注冊投票選法官資格(見Q7)的ID均有3票提名權(含自薦)。在這個大名單的基礎上,刨去艾老大,管理員,還有法院工作人員,歷史發帖量前20名的進入選舉。20選10,前7名法官,外帶3名候補法官,以備出現法官因為conflict不能投票,或者法官辭職戒網等等意外情況。
法官任期6個月,6個月後以上措施再實行一遍,大名單內自動加上現任的10名法官和候補法官,然後再次全民公決。運動每半年來一次,本院的宗旨就是:如果你不是法官,本院就要把你選進來;如果你已經是法官,本院就要把你叉出去——好像說錯了,主要還是淫民的意志,此外生命重在折騰。
法官三次投票不參加或者棄權,必須在本院述職,如果拒不回應或者無正當理由,進入probation,再次點卯不到,予以除名。增補候補法官第一名為正式法官。如果出現候補法官數目不夠的情況,提前進行全民選舉。
法官任期內的投票結果或者討論意見之向背,不構成彈劾之理由。
Q4:法院的意見跟管理員或者艾老大的意見相悖的話怎麼辦?
A4:淫民,只有淫民……
Q5:替小喬問,有憲法麼?
A5:沒有,需要的話小喬儂擬一部俺們鼓掌通過吧?帶不帶死刑?
Q6:法官有待遇麼?
A6:鑒於法官之職除了得罪網友就是得罪管理員之尷尬境地,由艾老大負責給予一定盾數的職務補貼是完全合理的。待遇標准跟版主群主看齊。鑒於三權分立之基本構想,不建議法官進管理層。如果本身是版主的網友被選為法官,則不受此限制。
Q7:馬甲問題怎麼辦?
A7:馬甲發帖量超過5000當正式網友處理,妖有了做人的心就不再是妖了,而是人妖。不足5000貼的馬甲跳出來整蠱者男的去勢女的幽閉,亂世當用重典。普通網友投票門檻建議為1000.
Q8:出現平局怎麼辦?譬如7個人投票,3:3,一票棄權?
A8:候補法官參與投票,最後定奪。如果還是平局,24小時全民公投。
Q9:司法程序是怎樣的?
A9:僅接受對管理員處理有意見的投訴,有事先找群主版主,不服上訴至管理員(建議點名找某個管理員),管理員處理後仍然不滿的,請到本院投訴,給俺付100盾(法官勞務費每人10盾,候選法官每人5盾,俺15盾——罵得俺容易麼?),說明理由。然後提交委員會討論是否立案,24小時內給予答復。若不予立案,100盾退還。立案的話,就走投票過程。有個100盾的門檻,主要是避免投訴過濫——同志們都是盾奴,沒錯吧?
先到這裡,有意見盡管提,沒有你不能提的意見,只有俺不接受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