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boy 寫道: |
Jenny每次給兒子續簽都要從重慶飛廣州,再坐車去香港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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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證, 續簽都可以在解放路, 靠近萬凌批發市場那裡搞掂.不用去香港.
carboy 寫道: |
Jenny每次給兒子續簽都要從重慶飛廣州,再坐車去香港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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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這樣子
第一次簽證到期後,可以在國內續2次,每次最多可以續180天,加起來不到一年。兩次續簽到期以後,必須出境重新簽證,去港澳等地重新簽證是最方便的。
在廣州要續簽很簡單,去解放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填表申請即可
公安部決定從2010年6月1日起,對需在華停留6個月以上、符合規定條件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5類外籍人員,可分別獲得“探親”“投靠”“置房”“贍養”“寄養”5類居留許可,在有效期內出入中國不受次數限制。
carboy 寫道: |
這問題問得真是,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
離婚之後還可以隨便去別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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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去. 我覺得你應該為了你的子女, 放棄自己的尊嚴, 死皮賴臉的把你老婆搶回來.

想想你兒女要叫別人爸爸, 多難受.

叫你女兒跟她媽扭, 要爸爸. 只要你老婆疼她, 就會重新好好考慮. 女人很多時候都是口是心非. 多跟她講講兒女的成長.

加油喔, 祝你成功.

章魚哥 寫道: |
是這樣子
第一次簽證到期後,可以在國內續2次,每次最多可以續180天,加起來不到一年。兩次續簽到期以後,必須出境重新簽證,去港澳等地重新簽證是最方便的。
在廣州要續簽很簡單,去解放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填表申請即可
公安部決定從2010年6月1日起,對需在華停留6個月以上、符合規定條件並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5類外籍人員,可分別獲得“探親”“投靠”“置房”“贍養”“寄養”5類居留許可,在有效期內出入中國不受次數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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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辦理“寄養”,就只需要一年一次簽,不需出境,在當地公安機關辦理即可,直到小朋友16歲為止。(以前咨詢過,大概是這個情況。現在有新規定,應該更方便了)
不會吧??老卡連小孩都輸給女方啦??真地搞不明白,看來你離婚估計是你這邊理虧,要不沒理由不爭取小孩撫養權。女兒長得和你很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