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的天气就像今天一样好,空气里飘着新长出来的树叶和花的混合味道,这味道让我深深地爱上了温哥华。
一落地,住进Richmond 四号路一家庭旅馆,当晚的晚餐是汉堡包。半夜睡不着,起来吃了一包房东提供的方便面,退房的时候忘了还。
第二天兜里揣着7000美金,拿着报纸找房子,买生活用品,在三号路夹John路的一“烫好死”住下。当时的目标是:用两年时间和7000美金开拓自己的新生活。现在想想,只给自己7000美金的预算有点太狠了 。
三个月后搬到Burnaby ,重新进学校并开始教钢琴课,日子过得清苦但很充实。10个月后拿到Diploma开始找工作,虽然我的毕业成绩最差(英文实在是太滥了),因为会弹钢琴,却是最先找到工作的,而且是专业工作———在温哥华中心医院下属的一家皮肤病诊所种头发,从此开始我血淋淋的“割头皮”生活。
种头发的工作对我来讲很新鲜,但更多的是恐怖,最开始的几天晚上睡觉之前,一闭眼总是流血的头皮,而且见到肉吃不下,这可不是我以往的风格。
但最后还是适应过来了。几个月后,因为表现良好,DR. David 找我谈话,说如果我愿意的话,医院愿意出资送我完成护士课程。
这当口,教课所在的钢琴店老板给我打电话说他们缺一个Sales person 问我愿不愿意加入他们公司。
当时还真为何去何从下了一番苦心思,想了三天不知道该怎么办好,倒是我的一大连女朋友一语道破天机:去你自己熟悉的天地里发展吧(她指钢琴),再说了,每天对着秃子流血的头皮和每天面对钢琴的心情是完全不一样的。
于是为了每天面对美好的钢琴,我决定辞去医院的工作。管我的manager 很失望,因为我弹钢琴的手又快又准,是个好苗子。还有一个人更失望----另一个主刀医生,据同事们说,他对我有意思。事过多年了,我对那人始终有一个疑问:他自己就在皮肤医院工作,怎么不先把自己头顶的头发先捣持捣持?
就这人,在我去琴行工作后,先后两次去琴行见我,很好的一个人,只可惜没缘份。
琴行的工作的确像大连女朋友说得那样:公司花了10天时间培训我,第十一天我就开始卖钢琴了,那时候Kingsway 丽晶广场外的那家老德国琴行正在搬家前清仓,卖台钢琴就像卖把葱那样简单,所以我每天都开心得像捡了钱包似的,确切点说,像捡了好几个钱包似的。
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以免同学们抱怨我的流水账像懒婆娘的裹脚--又臭又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