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體分四組,具體分組需看當天最後報名實際情況才能確定。讓子規定基本上是差一段讓先,差二段以上,一段一子。共四輪比賽,限時規定是每輪每方45分鍾。
建議A組不讓子,都是分先,這樣的冠軍才有含金量。讓子的話,水平不是最高的棋手憑借讓子優勢得到冠軍,好像不太合適。其他組別采取讓子還算合理。
其實我覺得既然要分組,同一個組內就應該取消讓子。
比賽應該公平,水平高的就該贏。如果水平低的棋手可以通過不公平競爭贏棋,冠軍的含金量要大打折扣,也打擊高手參賽的積極性。況且,讓子的依據也不科學,因為段位是參賽者隨意報的。高手完全可以通過報低段位獲得讓子之利。例如,去年比賽,34段組裡,3段棋手憑借讓先占了大便宜。前三名裡有2個3段就是例證。從我輸了兩盤,都是輸給3段,一盤明明是贏棋,因為要“讓先”,算我輸。還有一個“3段”棋手,水平和我相當,因為要討回先機,我棋被迫下得過分,結果被反戈一擊。
另外,差一段讓一個子的棋份也遠遠大於實際的棋力差距。按這個算法,九段是不是可以讓初段8個了?即便在業余界,不同段位之間也不存在那麼大差距,國內業余比賽,從來沒有讓子一說。
我覺得,既然分了組,就已經解決了不同對手之間可能實力過於懸殊的問題。再讓子就過了頭。如果一定要讓,就讓段位高的拿白棋,或者模仿應氏杯規則,讓段位低的選擇黑白棋,分先下。
這樣打出的名次才不負“精英”二字。
謝謝大家建議,讓我考慮一下,
讓子規定的前提有2個。第一,棋手誠實申報自己的段級位。第二,段級位的核定有統一的標准,在這裡,第二點的確是個大問題,這也正是我考慮設立段級位考試的原因,以前段級位由棋手自己申報確實會造成很多後續問題,對於比賽來說的確是很難控制分組和做到最大的公平。第一點則是完全看個人誠信了。在以往的比賽中,有些棋手的確有虛報水平的情況,但由於沒有一個統一的段級位評定標准,也有的選手確實是搞不清楚自己的水平的。
我正在籌備開設段級位考試,統一段級位核定標准,以後比賽都必須以加西圍棋協會核發的段級位證書為准,如沒有段級位證書或不知道自己段級位的應該先進行段級位考試後,才能參加比賽。只有這樣水平才能有統一的標准,比賽才能做到最大公平。
但是在現階段,如比賽完全不采用讓子規定也有很大的弊端,首先是比賽如何分組將十分困難,其次,對於低水平的棋手來說也很不公平,同樣會打擊廣大低水平棋手的積極性,這樣很不利圍棋的普及和推廣,畢竟這裡是低水平棋手占絕大多數,所以圍棋在這裡現階段還是以普及鼓勵為主要目標的。
這次比賽我會考慮一個折中的方案,天涯的建議我會認真考慮的,加西圍棋協會馬上就要推出段級位考試了,到時候相信情況會有很大的改觀的。
既然已經按照水平分組,低水平的棋手就不會再遇上過高的對手。為啥還有問題?況且讓子也打擊高水平棋友的積極性。
請問國內的業余比賽有沒有類似的問題,是如何處理的?
lxygo123 寫道: |
既然已經按照水平分組,低水平的棋手就不會再遇上過高的對手。為啥還有問題?況且讓子也打擊高水平棋友的積極性。
請問國內的業余比賽有沒有類似的問題,是如何處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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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業余比賽是不采用讓子規定的,通常有兩種分組法,按年齡分和按段級位分。如成年組,青年組,少年組和兒童組,或5段組、4段組、3段組等。但是這種分法是按照國內的實際情況在有巨大的圍棋人口的基礎上才能實現,而國內的業余段級位比賽則都是采用讓子規定的,讓子的規則就是我現在用的一段一子。
在這裡,由於實際情況與國內不同,如按照國內的分法,比賽將無法進行或失去意義。以你為例,如果按年齡分,你只能參加成年組,不讓子,你願意嗎?如果按段位分,二段的人可能只有一兩個人,那還有比賽的意義和氣氛嗎?你願意嗎?這裡舉辦比賽的目的主要是鼓勵,普及,推廣為主。增加參與興趣、擴大圍棋人口才是比賽主要目的。就目前這裡棋手數量和水平的情況下,按段級位分組只能是粗分-接近的幾個段位和級位劃分在一組,同一組裡水平相差3-4個級別的情況屢見不鮮,不讓子怎麼下?如果你是低手你願意嗎?所以在這裡辦比賽只有按這裡的實際情況來調整比賽規則。
這次比賽我考慮設A組為公開組,4段以上自動入A組,4段以下的可以根據自己情況選擇報公開組或分組賽。公開組全部猜先,不采用讓子規則,分組賽還是采用讓子規則。但只有公開組冠軍的名字能刻在精英杯上,這樣既可以保證精英杯的質量,讓高段棋手有一個真正公平的比賽環境,又可以兼顧到大眾棋手。
下一步考慮統一這裡的段級位制度,只要是加西圍棋協會辦的比賽,如果沒有加西圍棋協會認可的段級位證,只能先通過認可的段級位考核後,才能進入分組賽,不然就直接進入公開組比賽,這樣就可以防止虛報水平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