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人,原本闲不得的。偶尔闲下来便会犯病。那谁谁就总说我该归入那傻叉的工作狂类别。
这两日为了点朋友交代不得不帮的闲事请假在家。既然是闲事,便果真地闲出病来。心想人在加拿大,不偷懒是天地不容的。于是借机便撒鸭子泡开了病假。
先人周文豪树人曾表示过说喜欢生病来着。没事的时侯生点小病,便可以斜倚在床板上看来看去地胡乱看看。
而我的这点小病实在太小,直小到卧个床都嫌夸张。靠着床头看来看去亦嫌做作。于是只得一觉睡到自然醒后裹上睡袍跻着拖鞋辟七趴嚓地下楼冲咖啡去。
其实就这,于我来说已经算是很奢侈的了。平日里上班日早晨都象无头苍蝇,胡乱洗漱完毕塞口面包便径奔车库而去。今日难得有了这段早上的闲暇。端杯香浓的现泡咖啡。咖啡里务必是要加奶加蜂蜜的。然后还须得扭开电视,调到那个Breakfast TV的频道。手上拈一叠报纸,很慵懒地这么半躺在摇椅上将它用劲地摇起来,吱咕吱咕。妈妈的很主流很臭屁的感觉。
虽然这感觉很主流,但亦未觉得有什么不好。遂得出结论,主流并非全都是洪水猛兽的呢,呵呵。
透过客厅大窗洒进的阳光懒洋洋地包裹了全身。那天谁谁谁来作客时就好一番赞美着客厅大窗,说是很透光很风水的。当时听了还颇不以为然呢。看来今后须要对这谁谁谁更恭敬些才是。
摇椅的摇晃间,竟然无师自通地在脑海里摇出个《摇椅人生》的标题。极力思考着该是用这标题气势如虹地整个N万字长篇?抑或就势拉它个二十集连续?如搞连续,那是务必要弄个子仪那档的明星充样的。即便无子仪,至少亦得有汤唯。如今形势下的连续,不脱出个三两点来决计是说不过去的。
然而毕竟一个题目只能鼓捣出一个玩意儿。长篇乎?连续乎?我们的先人都知道,鱼与熊掌是不可兼得的。即使有幸兼而得之,一山珍一海味,风格两相异。就算是给大厨下到锅里,连调料都不知如何放的。
如此这般地在长篇与连续之间苦苦挣扎搏杀一番,未果。再博,复未果。终放弃。改而仿效大文豪,左看右看起来。只不过倚的摇椅而非床头板。
文豪毕竟文豪。文豪喜欢的自然不差。今番一试才发现,原来左看右看可是件很惬意很神奇的事呢。
躺在摇椅中左看右看,便看到了••••••蜘蛛••••••和丝••••••在天花板之一隅颤动。
以前从未对蜘蛛有任何的好感,哪怕是那蜘蛛侠火爆的年份。可如今却觉那悠然沐浴在清晨阳光中的小生灵其实是很可爱的。可爱得令我这悠然沐浴在清晨阳光中的老生灵直直盯着它看了有十数秒。
墙角何时竟生出了一根裂缝。幸好不长,用油腻子补一补就能完好如新的。脑海里想起了某人那句名言:“If you are not handsome, at least try to be handy.”大意是说“哥儿们我虽然长相困难,但咱好歹也算个能工巧匠。”用这着哄老婆曾百试不爽。
隔壁家的猫又来到阳台上叫唤了。它总是跑错门,把我这儿当它家。不过靠在摇椅上仔细想了想,也许人家本就是明知故犯,心里想着来串门的呢。谁让这家住着个可爱逸立老头呢。这事儿,直到现在,想想都开心~
想到这儿,眼睛有点儿打架。寻思着再下去保不准儿要迷糊,回笼觉是务必要做梦的。或许就会梦出个把田螺姑娘啥的。那该就犯错误了。按我党说法:生活作风不严肃。
遂打住。
不过,闲暇的时光,偶尔为之,挺好。
就象这~
这文字,写得的确很无聊。
不过,无聊的文字,偶尔为之,挺好。
就象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