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財產是憲法保護地,俺的盾,其中1000是某海歸網友寄存地,等她回來還要還她;另200盾是紫版幾個星期前手一抖劃錯了給俺地,興奮得好幾天睡不著,今天看著要糟糕只好如實說出來,紫版的盾你也敢動?!俺本人只有20盾。其他部分都是這幾天來網友們饋贈地,屬於公款。
罵得還有沒有王法啦?!俺被人誣告,遭到當局不公正對待,還要被人討盾?!!!!!!
黑煤球心虛鳥。大家加把勁,這廝就該出去裸奔了,嘿嘿.....
無限向往ing
光腳 寫道: |
黑煤球心虛鳥。大家加把勁,這廝就該出去裸奔了,嘿嘿.....
無限向往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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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子,俺私信騷擾網絡管理員,讓你再一次被封ID你信不?

俺不認識你 寫道: |
私有財產是憲法保護地,俺的盾,其中1000是某海歸網友寄存地,等她回來還要還她;另200盾是紫版幾個星期前手一抖劃錯了給俺地,興奮得好幾天睡不著,今天看著要糟糕只好如實說出來,紫版的盾你也敢動?!俺本人只有20盾。其他部分都是這幾天來網友們饋贈地,屬於公款。
罵得還有沒有王法啦?!俺被人誣告,遭到當局不公正對待,還要被人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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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俺有了錢。。。也轉點兒給你。。。發個散盾帖,收買人心,哈哈哈。。。
俺不認識你 寫道: |
第二章 網絡管理的公平性
網絡管理,基本沒有公平可言,除非你有鐵腕,否則別想把水碗端平。
綜觀加西史上歷次惡性治安事件,無一不是管理員沒有鐵腕還想一碗水端平有關——水碗又不是防抖IS地。
鑒於此,有必要以實例來說明一哈管理的公平性之重要。
案例:“人品問題”事件
事情地起因俺不贅述鳥,網站管理員的警告貼也quote了原帖:
【2008-10-28 10:24am】
www.westca.com/Forums/...inese.html
關於人品問題這一網絡習語的出處,俺給出了答案:
【2008-10-28 10:59am】
www.westca.com/Forums/...inese.html
小胡於
【2008-10-28 10:27am】首次投訴
www.westca.com/Forums/...inese.html
【2008-10-28 10:48am】21分鍾後再次投訴
www.westca.com/Forums/...inese.html
經過4頁和13頁的冗長討論,計有帖子31個和123個,其中小胡發帖指控和呼吁了6+6貼,俺認真回應了9+41貼,充分彰顯了解決問題的誠意和努力,網站管理員所有俺知道的ID統共發帖:1個。
我們看到,在這裡,網站管理員基本做到了第一章所說的那樣,無為而治。事情的真相,是不是就是我們看到的這樣呢?
網站管理員此前說,他跟我溝通了N回,意思是仁至義盡,那麼我們來回顧一哈歷史:
【2008-10-28 10:50am】
網絡管理員首度給俺發來題為“別去逗小胡”的短信
順便說一哈,這不是第一次管理員私下裡來找俺,讓俺忍讓,面對其他網友的攻擊忍氣吞聲。
這個系列的短信交流過程如下:
至此消停,俺繼續跟小胡解釋並呼吁他出來跟俺對話。
沒想到,mmd他又來了,比唐僧還煩。
【2008-10-28 1:49pm】
再往後:
【2008-10-29 9:40am】
【2008-10-29 12:11pm】
【2008-10-29 12:40pm】
至此,俺一直說,你是管理員,你覺得該咋辦咋辦,俺保留反擊之權利。俺之所以要反擊,是因為俺一直沒有看到任何秉公執法的跡象,從俺得到的信息看,Edwin同志所需要的乃是安撫有爭端的一方而已。
在這裡俺要重申,網絡管理需要公開透明,這麼短信來去,特別是在網友之間傳話,是非常不妥的,除了激化矛盾沒有任何幫助。我記得早前我的簽名檔被Edwin同志改過,理由是我張貼了部分某網友短信威脅俺的內容,這簡直是只許州官放火麼。希望這次能本著信息公開的原則,不要再用老套的借口來封殺俺爆料。
【2008-10-29 1:08pm】
網絡管理員在接獲小胡要求後大約2-3個小時,滿足小胡的訴求,貼出了對俺的警告貼:
www.westca.com/Forums/...inese.html
雖然整個事件尚未完結,但是從本案例我們可以看出,網絡管理源於其復雜性,必須本著公開透明的原則予以處理,否則極可能造成私下交易黑箱操作之狀態。
一個案例的不公平判罰,會嚴重影響網絡管理當局的公信力,因此造成的負面影響將會是深遠地。
所以我們說,網絡管理如果不能做到公平對待,莫若撒手不管。不能公平管理的管理員,比不負責任的管理員還遭人恨,甚至可能遭到原告被告雙方的仇恨。
載舟覆舟,所宜深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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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t's it? or you have more? pls continue
俺不認識你 寫道: |
私有財產是憲法保護地,俺的盾,其中1000是某海歸網友寄存地,等她回來還要還她;另200盾是紫版幾個星期前手一抖劃錯了給俺地,興奮得好幾天睡不著,今天看著要糟糕只好如實說出來,紫版的盾你也敢動?!俺本人只有20盾。其他部分都是這幾天來網友們饋贈地,屬於公款。
罵得還有沒有王法啦?!俺被人誣告,遭到當局不公正對待,還要被人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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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盾盾問題上,偶是不會手抖錯劃的。看來偶有先見之明,起訴是要花錢的 。

如果要請律師的話,更得花大錢。不行再給你劃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