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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楼 / 风信子
- 时间: 2004-10-15 14:06[quote:5047f29fb3="panyuelun"]你们不要这样说话,人家风小小提供的就是让大家分享作者的作品,而不是让大家来疑问转载者的。
也不要再说什么哪个狗、哪个貂的!过分点了!
想看就和大家在加西等待!要不就上所谓“文学城”发表在加西网上所谓的哪个狗、哪个貂的!
以上纯粹个人的,
不代表任何人观点,
如有观点雷同,
不要续表![/quote:5047f29fb3]
我们说什么了,让你发这么大的火?上加西,就不能上wxc了吗?有点莫名其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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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楼 / panyuelun
- 时间: 2004-10-15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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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楼 / 飞鱼
- 时间: 2004-10-19 1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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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楼 / angel
- 时间: 2004-10-22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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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楼 / fay_wang
- 时间: 2004-10-22 1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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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楼 / fay_wang
- 时间: 2004-10-22 18:46二十一
以后的日子大家都过得很充实:郑滢天天和蒋宜嘉电话诉衷肠,每天晚上总要霸占电话线起码半个小时;其馨在一心一意的忙转学,她打算申请旧金山及附近的四所大学,意志非常坚定 --“随便哪个学校给我奖学金我都去,总好过天天呆在这个地方活见鬼”;我从系里一个中国同学的太太那里借来棒针,把临出国前我妈给我织的一条毛线裤拆了,开始织一条围巾。
我织围巾的技术不算好。记得读大学时某一年的冬天,突然之间所有的女孩子都开始给男朋友织“温暖牌”的围巾,我也凑热闹给陈志骅织过一条。可是我只会织基本的上下针,围巾上也没有什么花纹,还有点歪歪扭扭的,郑滢诚实的说“不要太难看”,其馨的评论是“很朴实”,但那在她的词汇里其实相当于“不要太难看”;可就是这样也差不多要了我两个多月的功夫,等围巾织好,冬天也过去了。
那果然是一条“温暖牌”,陈志骅为了让我高兴在二十度的室温下鹤立鸡群戴了一天、吸引了无数眼球以后就把它压到箱子里了。
第二年冬天,我留心看他会不会拿出来戴,可是他没有。他在大冬天光着脖子走来走去,也没有戴那条围巾。
我问他,“你怎么不戴去年我送的那条围巾?”
他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哎呀,我都把它给忘了。”
我知道他没有忘记,他只是不喜欢。后来,我买了一条那年流行的格子羊毛围巾送给他作圣诞礼物。
其馨说,“你可以再给他织一条啊,其实不太难的。”其馨很善於织毛线,出国前她曾经给我看过一件她给田振峰织的米色套头毛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比买来的都好。
我说,“算了吧,我知道自己的小脑不够发达,不想太难为它。”
到现在,我并不相信自己的小脑有了什么长进,可是,我愿意再尝试一次 -- 为了程明浩。
虽然还没有找出一个像样的理由把围巾送给他,我依然希望能尽早把它织好,因为旧金山是一个连夏天都会寒冷的地方。
郑滢和蒋宜嘉大吵一架,原因是郑滢跟他提起自己在亨特手下日子不好过,想要转学到伯克利加大去,他竟然极力反对,而且一开口就把话说死了 -- “以你的 GRE 分数,根本不可能在我们学校拿到奖学金” 。
“哇,你真是一只喜鹊,我都还没有动手联系,你就已经知道我‘根本不可能拿到奖学金了’ 。我看,是你不想我去吧?!” 郑滢气乎乎的摔下电话,“什么东西,根本就是在脚踩两条船!”
原来,蒋宜嘉一面和郑滢做“好朋友”,一面又不舍得和女才子分手,用他的话来说,“再给我一点时间”。这回郑滢提出转学,他以为她意在“北伐”,大惊失色之余自然有点口不择言。
搞了半天,这位未来的伯克利计算机系博士好像有点“叶公好龙” 的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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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gbtianya@yahoo.com 将作为原创依据)
本文目前只以网络小说的形式在 BBS 论坛上登载,暂不考虑在任何实质媒体(书面或者网络) 上刊登 -
第 47 楼 / fay_wang
- 时间: 2004-10-22 18:49二十二
我把我们那张合照翻印了寄给程明浩,几天以后,我打电话去问他有没有收到。
他的感冒听上去好了很多。他说,“收到了,拍得很好。谢谢你。”
我说,“好像我们两个人不应该站在一起拍照,你在旁边像只长颈鹿一样,让我产生自卑感。你到底有多高?”
他笑了起来,“光脚量一米八三,穿拖鞋一米八四,穿皮鞋一米八五,穿运动鞋一米八六。”
我光脚量是一米五八,如此算来,我们的身高相差二十五厘米。假如我穿上那双最高的五厘米高跟鞋,而他又正好光着脚,那么,我们之间的距离就可以缩短到二十厘米。可是,他又凭什么要光着脚呢?他起码会穿上一双拖鞋,那么,我们之间,至少应该有二十一厘米的距离。
有个同学告诉我,那个可以查两个地方距离的网站叫www.mapquest.com。我上到那个网站,在“地址”那一栏里打入自己的地址,然后,在“想去的地方” 那一栏里毫不犹豫的填上了 San Francisco。很快,电脑就显示出来,拉斯克鲁斯和旧金山之间相隔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
如果换算成公里,足足有差不多两千公里。看不出来,地图上显示的那么短短一条,居然有如此之远。
大概,只有在乎一个人的时候,才会去在意和那个人之间的距离 -- 包括一切可以丈量和无法丈量的距离。
我突然想起那天在机场,杜政平一口气说出我们两个的学校之间相隔六百二十二英里。原来,他是在乎我的。
在围巾即将完工的那个星期里,其馨打电话来说她拿到了旧金山大学春季入学的奖学金。学校虽然并不怎么样,她还是觉得挺高兴,“春季入学要拿奖学金本来就比较困难,大不了到下个学期再转学好了。”
“不过,旧金山国际机场 -- 就是我们来美国的时候降落的那个机场是在郊区,到时候恐怕要我自己打的去学校,挺贵的呢。”
我灵机一动,立刻旧话重提,“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吗?不如我帮你去问问他到时候方不方便去机场接你。” 我知道其馨脸皮薄,这种求人的事情,能自己不开口乐得不开口。
“唉,其馨啊,顺便呢,帮关璐去摸摸人家的底,至少把有没有女朋友这一条给弄清楚了。”郑滢从她房间里的电话分机里叫了起来。
“郑滢你瞎说八道些什么呀?” 我的脸腾一下红了。
“你还不承认?别忘了,我们连月经周期都是一样的。你什么时候思春,我有心灵感应。”
我气急败坏的放下电话冲到她房间要拧她的嘴。我们在她床上闹成一团。
闹完了,郑滢一本正经的说,“我还是不喜欢程明浩,不过,他说不定比较适合你。”
“为什么?”
“因为他比较死洋怪气。而你这个人呢,有个非常优秀的品质,叫做‘敬酒不吃吃罚酒’,他越死洋怪气,你越觉得自己是捡了个宝贝。这就叫做‘一物降一物’ 。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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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篇小说“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版权属於作者吴越 (电子邮件地址 gbtianya@yahoo.com 将作为原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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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楼 / fay_wang
- 时间: 2004-10-22 18:50二十三
“那蒋宜嘉呢,你就觉得他一定适合你吗?”
“目前看来,他是最适合的一个。”郑滢一面扯被我压皱的领子,一面轻松的说,“我给了他三个月期限,让他考虑清楚 -- 要是想继续和我交往,就先和许文磊分手。”
“目前?那是不是说日后你要是碰到一个更加适合的人,就会把他甩掉?”
“当然不排除这种可能性。”
“那你还要他… 万一他真和许文磊分了手,你再把他给甩了,不是害得人家两头不着吗?”
“那就不关我的事了。爱情本来就是多变的,我和一个人交往,难道就意味着我必须嫁给他吗?”郑滢懒洋洋的一抬眉毛,“要真是那样的话,我老早已经嫁过不知多少次了。”
“你爱他吗?或者说,你喜欢他吗?”
“废话,我当然爱他,”郑滢做了一个不容置疑的表情,“假如我不爱他,也就根本犯不著那么生气,也犯不著逼着他跟许文磊分手。但是,我这一分钟爱他,未必意味着我下一分钟还爱他。记得柏拉图的那个寓言吗,人生就象捡麦子,你永远不可能知道自己这一刻捡到的麦子是不是最大的、最好的,可你要是犹豫不决,就可能错过最大的、最好的那一颗,到头来追悔莫及。”
“所以你的哲学就是带上一个篮子,不管大小,统统捡起来再说?”
郑滢投过来一个“孺子可教”的神情,“人家都说结婚是女人的第二次投胎,如果不好好利用这次机会,再后悔就晚了。所以我是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那些麦子真可怜。” 我想,郑滢上辈子搞不好是秦香莲或者杜十娘,被男人辜负了,这一世来收债。
杜政平打来电话,劈头盖脸的一个问题,“银灰色和黑色,你比较喜欢哪一种颜色?”
我脱口而出,“当然是银灰色。银灰是一种看不厌的颜色。”
“除了看不厌,还有什么别的优点吗?”
“看不厌,难道不就是最大的优点吗?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以后就知道了。” 他神秘兮兮的挂上电话。
中秋节,中国学生会搞了一个聚餐,聚餐结束后还有一个小型舞会。我和郑滢一起去了。郑滢穿一件丝质黑色圆领连衣裙,脖子上一条水钻项链,其它一点装饰品也不用,越发衬出她雪白的皮肤和一张漂亮的脸。这一套行头,她在大学毕业舞会上穿过,简简单单却艳惊四座,连孟庭苇系花的风头也被她抢了许多。
“关璐,还要带什么东西吗?” 郑滢拎着手袋站在门口光彩照人的问我。
“还有你那个捡麦子的大提篮啊。”
郑滢笑得花枝招展,把手袋扔过来打我。 -
第 49 楼 / 游客
- 时间: 2004-10-22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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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楼 / 游客
- 时间: 2004-10-24 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