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明道的見證:
王明道(1900年-1991年)是20世紀一位極具影響力的中國基督教牧師和布道家。以下是他生平和事工的重點總結:
14歲時皈依基督教,並在重病痊癒後感受到事奉的呼召。他將自己的名字從王永盛改為王明道,意為「明白真道」或「為真理作見證」。二十多歲開始講道,到了1940年代,他的家庭聚會發展成為北京基督徒會堂,是當時中國最大的福音派教會之一。
他的講道強調基督教的核心教義,包括悔改、歸信、聖潔、純潔和聖經的真理。他堅決主張教會獨立於政府的控制。
第一次被捕
在1950年代,他拒絕加入政府發起的「三自愛國運動」;這導致他在1955年8月8日凌晨,王明道和妻子劉景文被捕,被控以反革命罪,被判處十五年徒刑。
在監獄中,他遭受了強烈的思想改造和精神壓力。為了避免長期的監禁甚至死亡,同時也擔心妻子的安危,在被關押一段時間後,王明道在精神崩潰的情況下簽署了一份認罪書,承認了一些他並未犯下的罪行,並請求寬恕,隨後於1956年9月獲釋。
第二次逮捕
然而,獲釋後的王明道內心卻充滿了深深的自責和痛苦。他認為自己背叛了基督,將自己比作三次不認主的使徒彼得,甚至一度喪失了信仰。經過一段時間的反思和與妻子的交流,他意識到自己是在脅迫之下做出了違心的供述,那並非他真實的信仰和意願。
在最初認罪並獲釋後,他後來撤回了自己的供詞,沒有履行在獄中與三自運動合作的允諾。1958年4月29日,王明道毅然決然地向政府坦白,他之前的認罪是虛假的。因此王明道、劉景文夫婦又再次被捕入獄。並再次被監禁長達23年,直到1980年。
在接下來的漫長歲月裡,王明道在獄中遭受了種種苦難,包括惡劣的生活條件、繁重的勞動以及來自其他囚犯的虐待。儘管如此,他的信仰卻在苦難中得到了堅固。直到1979年,在國際社會的壓力下,王明道才被釋放出獄,那時他已是一位年邁的老人。他的妻子劉景文則在1974年提前獲釋。
1991年7月28日,王明道在家中去世,享年91歲。王明道夫婦合葬於蘇州郊外東山華僑公墓。王明道撤回供詞並再次入獄的這段經歷,充分展現了他對信仰的忠誠和不妥協的精神。
他寧願承受長期的監禁和苦難,也不願違背自己的良心和信仰原則。這也使他在中國家庭教會運動中,贏得了更崇高的地位和更深遠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