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加西網
(加西網綜合)溫哥華一位華裔女子已經租住溫哥華一個套房生活了 17 年,但在本月底面臨被驅逐的風險。
梁女士(Abby Leung )稱她在17年中總是按時支付房租,並與房東保持著良好的關系。
Abby Leung has been living in her Vancouver suite for more than 17 years.
She says she’s always paid her rent on time and maintained a good relationship with her landlord. But now, Leung is facing eviction at the end of January.
https://t.co/XryTHelGJJ
— CityNews Vancouver (
@CityNewsVAN)
January 21, 2025
她周一告訴城市新聞:“我已經在這裡建立了一切。我是老年人,有精神和身體殘疾,我不可能再搬出去。”
去年年初,梁女士的房東試圖將租金提高42%,而省級規定的法定允許租金漲幅僅為3.5%。
梁女士最終同意漲租 24%,但在 9 月份,她收到了第一份驅逐通知。
她解釋道:“我現在的房租不是市場價。如果房東把這個地方再出租,可以加倍租金。我現在非常焦慮、緊張,收到通知只能呆在家裡哭。”
業主最初援引房東入住條款告訴梁女士,一名家庭成員要搬進套房。但後來又改口表示,由於腳傷她需要住在地下室套房。
在溫哥華租戶聯盟的幫助下,梁女士向住宅租賃分會提出了異議,住宅租賃分會最終站在了房東一邊。
目前,此案正由BC省最高法院法官審理,他將決定梁女士是否可以留在房東的家中。
閱讀全文
如果站在房東的角度來看這個事,房東在經歷者前所未有的高息貸款和還在不斷攀升的property tax,如果繼續讓房客以低於市場一半的價格來租房,就等於脅迫房東替政府做慈善。
這位租客的房租可能是市場租金的三分之一,17年前一個一房公寓才六七百塊一個月,而且是在Vancouver, 房東冤大頭了很多年了,已經是最好的房東了,政府無能發展經濟,確hen善長轉移矛盾
你不能把租的房子認為是你家。只要你在租房你就要承受頻繁搬家的代價。
也許她可以請求用同樣的租金去租市長家裡的一個房間 再住17年
政府擅長的就是轉移矛盾,市場的供需關系自然會調節價格,房東的各項相關稅款,利息,支出連年攀升,不見政府限制房產稅,限制保險,限制物業管理費,只見政府限制房東加租。所謂開源節流, 不讓開源,沒法節流, 房東還能怎麼辦。 住了17年了,也算是多少占便宜了, 同情租客,更同情房東。
這個租客17年來把房東的客氣當成應該的,就不去了解一下市場價嗎?
我是房東,我的一個客人和她的情況類似。在我樓下住了超過20年了,她是非常好的房客。我稍微漲了點房租。在裝修後比市場價一半稍高。我作為房東賺到了房子升值。租金少點可以接受。少了很多麻煩。另外,好房客超過20年了,張不開嘴漲價了。
那是你房貸清了,才敢這麼說。地稅才幾萬,不是什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