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山 寫道: |
我也支持租客,這房東顯然是又懶又傻(十年不漲租,然後超規定瞎漲)。支持租客多合理多正確啊。租客多可憐啊,租金貴得不可負擔,還要被房東驅逐,太可憐啦。被驅逐的話下他再租一個房源可不就得花1500以上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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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你一直都是支持保守黨的嘛,保守黨又是支持租客的嘛,所以你支持租客
紐約市長 寫道: |
對啊,你一直都是支持保守黨的嘛,保守黨又是支持租客的嘛,所以你支持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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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裡保守黨很少談什麼租客房東關系問題,都是說減少稅收什麼的。我覺得這啥租客房東合約關系之類的好像是自由黨和ndp更關心的話題。
Buswell牙牙 寫道: |
對買家也沒那麼簡單,首先如果房客不走,合同不是自動失效,買家不能退出或要回押金,如果買家需要貸款,需要和銀行重新談,起訴賣家又不一定勝,賣家是替買家趕走房客的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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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過兩個新聞(都是類似的房客不走),都是賣家賠付買家延誤期間的額外住房開銷。
好像暫時還沒見過類似案例裡買家敗訴(沒有補償)的新聞。
賣家是替買家趕走房客沒錯,但是好像合約都是要求空屋交房過戶。
國內很少有招人 I 合租的,再窮也不會想到這一出。不知道這怎麼那麼盛行,很多自己只住一間屋,其他的都出租,有的兩居室也要想辦法出租一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