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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移民到步三瀋市附近市鎮(Fremont)時,立刻往屋侖黃氏宗親會登記入會,成為黃氏宗親會會員一份子,也曾經上去會所內觀察開會的情形,可惜去過幾次,都遇上到會會員們的爭論事件出現,當然令我和內子受到極度震驚,經過幾次同樣的開會爭抝事件後,的確是有些不很舒服的感覺,故此決定不再上去參加開會了!
不過我仍然關心宗親會,會內的事情進展,原來有人竟敢把會所出租,賺取金錢,試問這樣的事情發生,能不令我感覺事情有些不對路,何故有人得到特權從會所收取利益?一間公眾會所,怎麼可以慫容會員從不合法的手段獲取利益呢?真的感覺其中的歪道,士可忍蜀不可忍矣!
我要回頭去阻止不合法的勾當咯!請問大家的意見,對宗親會發展有何特別意見?如果我要回去協助宗親們,有何事務可以幫助會所謀求何種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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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香港華人居住的地方,各地都見有黃氏宗親會的,各個會所多有推出福利讓鄉親們得到溫暖,例如推動獎金計劃幫助小弟子們升上優良學府繼續求學;會所內設置娛樂耍樂,麻雀,十五湖的[戲,象棋[戲,乒乓波等的健康耍樂啊;借用具可以抽水;d外快協助會務的發展,甚至有櫥師坐鎮炒飯煮m招待鄉親長期的飲食;每年定期租用帆船接待會員和街坊往離岸的祖宗墳墓拜祭,給會員們例行的分豬肉的習慣!的確是很有意義宗親聯誼工作的事務啊,會員們何必有犯法的互相踐踏的行為出現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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