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天草
今天讀了導游轉發的小溪文章,勾起了通天關於“上帝”“人類起源”“耶穌使者”等問題思考的一些回憶,覺得有必要說出來,供大家參考。
首先要說的是,小溪求道的認真精神是我尊敬的,《小溪求道》的系列文是我了解和進入生命禪院的橋梁,至今我還收藏著這些文章。小溪出自於認真探索的精神,對於生命禪院的一些說法產生質疑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其結論卻是值得商榷的。通天就自己的一些思考過程和結論說說。
1. 關於上帝
有句話說:“上帝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創造了人類,而人類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創造了上帝。”這句話好像是出自於無神論者,我們先不進行有無神的討論。所有的宗教和生命禪院的基本共同點是“創造論”,因此,對有神論者來說這句話應該是“上帝之所以偉大是因為創造了人類,而人類之所以偉大是因為逐漸認識了上帝”。小溪之所以就“上帝”的問題與生命禪院產生沖突的原因,其實就在於對上帝的“認識程度”或“認識角度”的不同。“認識程度”不同當然就會有不同的結論,按照乾坤草的說法,所有的意識都沒錯,對與錯只在於能否在適當的條件下,在我們的時空建立起映像。因此,我想說得不是誰對誰錯,而是想找出共同點。
所有“有神論”者有一個共同點是:“世界,包括人是創造出來的。”分歧在於,各個派別為了證明這個結論,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理論和證據”,且認為別人都是錯的。在我看來,對“自己的理論和證據”進行的“執著”是不必要和不應該的。
為了形象的討論這個問題,我們不妨假設:“我們的世界和人,整個是一個在電腦裡運行的游戲軟件,每個人是游戲裡的一個人角色。”這樣比較容易理解。首先,“人角色”會發現整個游戲是有規則的,因此導致“創造論”的產生,這點不用我多說了。但是,接下來就會有問題,“游戲人角色”的“上帝”該是怎樣的?“上帝”又是如何創造這個“游戲”的?回到我們的假設,對“游戲”來說,“上帝”應該是“人類”,從這個角度來看,“上帝”和“游戲中的人角色”根本就完全的不搭界(完全不同的時空)。“游戲中的人角色”的智慧和表達方式只是他們的“上帝”(人類)的一個子集或只是有一些交集,這就決定了,“游戲中的人角色”對他們上帝的表述和認識只能是“用他們的智慧和知識所能認知的”,這也說明,這種認知不可能是完整的,也不可能是一步到位的(游戲的規則就是規定必須要不斷的探索才能認知),但是並不是說就是不可認知的(請參考乾坤草的《道的體、相、用》),到了某一天,“游戲人角色”完全認知了“上帝”,那他們就一定會創造一個“游戲中的游戲”並成為“游戲中的游戲”的“上帝”。
轉到現實人類的角度,按照以上的邏輯,我們現在是走在“認知”上帝的路上,一切都是發展中(正如人類文明發展中一樣),包括生命禪院對“上帝”的闡釋,只能說是,生命禪院的表述是迄今為止,人類基於自身的智慧和知識對“上帝”的比較完整的表述。
至於說,雪峰對基督教的上帝提出的一些質疑,我的理解是:雪峰並不是要抨擊基督教倡導的“愛”和“喜樂”,而是,基督徒不要只拘泥於聖經所述的上帝定義和條文,從而約束了人類自身不斷探索和認知上帝的“意願和行動”。從現實的角度來說,聖經亦只是人類文明的一種載體而已,拘泥於它,相當於把人類文明的發展就約束在它定義的“局限中”。這好像於情理不通,上帝創造人類,應該是希望人類能夠不斷演化下去,就像我們創造游戲一樣。
至於基督教的各個教派,甚至伊斯蘭教、佛教、道教等等,明顯地或蘊含地都對上帝進行了各自不同的“表述”,個人覺得,這些都不緊要。真的是不要去執著,就如現在的“大陸”和“台灣”對“中國”的各自表述不同而產生的“一中各表”,“各表”不重要,重要的是“一中”。因此,只要人類共同相信“上帝”,不斷探索、認知、遵循上帝之道,這才能推進人類文明的發展。
2. 關於人類的起源
個人覺得,正如人類對上帝的認識一樣,要完全知曉和理解人類的起源,應該還有待進行更多的探索。生命禪院的闡述從邏輯上來說,應該是可行的、可信的,但正如小溪所述,如果有證據的話應該更可讓人信服。讓我們繼續探索吧。
3. 關於人生
說起上述2點,我不禁想起來,人類為何要對“上帝”產生這麼大興趣呢?或許這也只是“上帝”設置的規則之一。從我個人來看,可能這個規則對一些人來說,這種探索可能對完成其“人生命目的”來說,有其必要性。通過在生命禪院的探索和認知,我個人覺得“我”的生命目的是:“今生求心靈的喜樂,來生求意識的永存”。目的看似簡單,要實現可是不易,必須要有“正確的定義、可行性論證、策略方法探求、實際行動實施、實施中調整”。在這個過程中,對“上帝”的探索,真的是必須的而且是非常重要的。
4. 關於“XX使者”
小溪對雪峰是“上帝的使者”等自稱甚是不屑,我想這可能源自於對“使者”定義的理解不同而引起的。如果要把使者定義為:“B(一個人)在一個正式的場合獲得A(某個人或某個神)當面或書面授權,自此,B是A的使者。”那雪峰自稱為各種先人或仙人的使者,確實是讓人討厭的、不可接受的和不可相信的。可是,如果把定義看成是這樣:“B完全理解A的思想和動機,B自願代替A行使A倡導的思想傳播和推行實現動機的行動,B可以稱之為A的使者。”那我個人覺得,雪峰的所有“自稱”都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在通天看來也是“夠資格的”。相信只要認真探索,深得精髓,小溪你,通天我,有朝一日,均可自稱為“耶穌的使者”等等!
5. 關於發展速度
一年、2年、幾年相對於人類文明發展史來說,實在是不值一提。更何況,正確的事物發展,方向對了才是最重要的,方向錯了,速度越快,說明錯得更遠。生命禪院理念是人類文明發展的正確方向(乾坤草在《文明社會的結構特征》系列文章中有精彩的論述)。
6. 關於“生命簽證”“萬教規一”“政府形式”等等
這只是一些“筏子”,是用來過河的,不用管它看起來順不順眼,只要能幫助過河即可。應該更多關注如何過河,而不要關注別人的筏子是否“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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