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霸 寫道: |
對呀。
小土豆要公開拍賣,價錢還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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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公開拍賣是行不通的,不只是有哄抬價格觸發不理智出價的原因。
新的霸 寫道: |
那怎麼避免抬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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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統一收offer就不應該給加價機會
要麼就公開競價(也會有抬轎子的事。。)
而不是樓主想的那樣,自己差一口氣但是真的很想要,所以就應該給自己一個機會加價。
⑩頭鳥 寫道: |
賣家簽了合同就是吃虧了投訴無門。統一收offer中的內涵只有賣家經濟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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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賣家和賣家經記知道。賣家經記必須告知賣家所有可能和收到的OFFER。但是所謂可能的Offer要判斷其可能性,同時感覺是否會影響已經有的Offer。這種口頭講願意加價,但沒有實際Offer的,對賣家來講是最危險的。因為房產交易要合法執行必須是書面的。
還有在有很多Offer同時出現時,賣家和賣家經記可能來不及處理所有的Offer,為了減少風險,使事情簡單話,當機立斷,很多賣家不會因為相差幾個小錢,而去冒著失去手上已經很滿意的好Offer的風險去等待可能的少會高一些價格但沒有寫在合同上的Promise。
新的霸 寫道: |
那怎麼避免抬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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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沒錢有閒的時候去過surrey的一個拍賣場,想著可以撿點便宜貨,也算體驗性質的。。
那裡規則是前一天看貨,第二天競價,成功的當場付款。
很多東西起價非常的低,但是到最後總是會拍到一個並不太低的價格
去了幾次以後,發現一個人,永遠在那裡,貨品價格低的時候他永遠會舉牌讓拍賣繼續,就是抬轎子的了。
公開競拍,我不覺得會保護買家
而且,買賣房屋,還真的是同時有有條件和無條件offer的情況下,有可能會選無條件但價格低的(我輸過。。價格最高但條件太多),自己賣的時候也糾結過,有條件高價和無條件低價的怎麼選。好在最後關頭來了個最高價無條件,不用猶豫。
光是公開競拍,對賣家也不見得就公平。
小土豆這種決策,一看就是一拍腦袋,"I have an idea!",以為可以討好選民但是沒有經過深思熟慮的。
但是現在的方式下,對於offer的管理(包括未成功的),對於經紀的職業操守的監督是有必要的。
自己經歷過兩種收offer的方式:
先到的先談,談的過程中暫不考慮其他offer
統一收
都可以。但都要避免經紀在中間 暗箱操作
賣方經紀不能夠透露給任何別的買家價格信息(這個好難監管。。像樓主這個例子,如果樓主成功拍到,那麼就是受益者。賣家賣高了價格也是受益者。原本最高價的是利益受損的,但他怎麼知道發生了什麼?)
經紀不能憑空捏造出子虛烏有的offer,再通過叫買家加價的方式獲得不當利潤(只要買家知道不能有上一條,那麼這一條就不存在了)
重賞檢舉不良經紀的人
凡是有記錄證明經紀告訴買家其他買家的價格,都允許檢舉,獎勵,那麼就可以嚇走這樣的經紀。
周公權 寫道: |
買家可能來不及對房屋進行研究,是否合適自己。條件比較苛刻,無法和賣家商量各種情況,有時價格可能不是唯一的考慮因素。因為拍賣時間非常緊張。
對賣家來講,不一定能賣到自己的價格。尤其是在市場比較淡的時候。因為房市不可能一直想現在那樣熱。所以,澳大利亞也有不同的方法供選擇。
具體怎麽進行拍賣,細節和手續非常重要,我不太清楚怎麽操作。
假如要拍賣,應該怎麽做?
現在大多數買家Complain 的是不知道其他買家的出價,但其他買家是否願意讓自己的競爭對手知道自己的出價?
關鍵是要對所以人公平。不是僅僅從自己的一方來看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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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心而論,要是你不清楚公開拍賣的具體操作情況,你如何擬定那些你認為不利的因素不能被雙方良好地調解協調呢? Just because something that is working now doesn't mean there can't be a better resolution.
周金系說的非常有道理,房屋買賣當中,房子的價格並不是唯一的關鍵因素可能是最重要的關鍵一個的,但是還有很多別的諸如是否帶有條件成交期等等也是非常關鍵的。
作為一個賣家,我本人經歷過幾次賣房。市場冷淡的時候不用說了。能有offer進來就已經很開心了。市場火熱的時候,除非我的開價遠低於市場價格,釣魚盤,又是統一收offer,才會一擁而上進來,否則如果開價合理價格,或略高於市場價格在上升空間的時候,其實也不會出現太多的義勇而入的搶offer的現象。
所以,本人的看法是地產行業應該對開價,尤其是低開高走,故意營造搶offer,又是統一收offer的這樣的操作進行嚴格監管,否則如果有釣魚盤出來就一定會產生暗箱操作及不公平現象,如果取締低開高走,開價可以略低於市場價格或者是略高於市場價格,同時將統一收offer的操作進行取消,或者限制那麼暗箱操作的事情就會給避免或者是降低。
本來千古的道理買賣東西就是先到先得,下手快有,下手慢無。為什麼在地產行業要允許統一收offer又允許開釣魚盤這樣的危險操作出現。地產管理協會應該對這個行業進行更嚴格的監管,還有對於地產公司managing broker賦予一定的監管的職責及懲戒的後果。
經紀這行壞人太多,地產 Y 三姐,就是三了銀行經理,二人一頓暗箱操作,被銀行發現開除,進入地產界,再三其它客戶,經紀,毫無底線,你說這行有好人嗎
其實,每一個行業都會出現很多的壞人,如果這個行業變成了來錢快來前多的大肥肉那肯定入行的人就是魚龍混雜。
應該說,總的來說大部分的經濟還是有職業操守的,但是由於這幾年地產變成了大肥肉,然後做經濟的入門門檻很低,甚至還有公司幫你做槍手拿地產牌照的。以這樣的方式,拿到牌照出地產經紀的道德道德操守就不好說了。
我有一點建議,但是可能會查得很多人的腳現實,可能也不太可能實現的了。我認為,地產經紀的傭金和工作付出的勞動,尤其在一個長期上漲的房地產市場中是不成比例的。
縱觀其他服務行業的傭金諸如賣車賣保險等等賣投資理財,甚至是貸款經濟,他們所拿到的傭金都遠遠不及地產經紀。在市場快速上升的期間,一個地產經紀一年的收入盤滿缽滿,遠遠超過其他職業真是何德何能要拿這麼多的錢。一些地產公司也搞出廣告招募經濟說,賺錢快開豪車工作時間靈活,這本身並不屬實,大部分的經濟還是在苦哈哈的找客源,但是一些新興的地產公司及單字姓氏的地產經紀,真可以說是一日暴富一夜暴富一年,暴富幾乎沒有什麼積累的過程。
就這樣,地產經紀從一個服務行業,變成了一個經商的行業做生意了,中國古話說無商不奸。從提供服務到自己做買賣搖身一變自然變成個奸商。
還是讓地產經紀如同其他行業的經濟一樣回歸到服務行業的本質吧,降低傭金,提高入門的門檻,對地產經紀公司監管嚴格一些,讓他們對自己旗下的經濟要負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