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覺, 來加拿大有些年頭了。如今碰上些初來乍到的朋友,他們常會用誇張的語氣喊上聲老華僑。咱也就順著竿地依老賣老,不管人家愛不愛聽,一個勁地擺譜。什麼氣候地理;什麼歷史現貌;什麼風土人情,全憑著自己的一知半解往外倒。還別說,有時也真將人蒙得一愣一愣的。
當然自個的弱點自個知,象對加國的時事政局,咱則常常成了個沒嘴的葫蘆擺不上龍門陣。說怪還真怪,自己好歹也算個書報雜志天天翻,電視電台跟著轉的主,可就不知怎麼的橫豎跟不上趟。
就拿這次聯邦大選來說,原本以為那麼多有關民生民計的議題,諸如加美軟木的糾紛;瘋牛瘟雞的善後;油價稅收的高企;聯邦與省的協調等等等等,一定會成為各政黨爭論的焦點。可是選戰過半,除了一點高來高去的過招外,全不見什麼火爆場面。相反那些按咱看來無關大局的題目,倒成了選站的重頭戲。
其中讓咱最搞不懂的一項大概就屬同性結合該不該寫入婚姻法律這擋子事了。各政黨卯足了勁你來我往,仿佛不列入下屆國會和政府的首要重點,加國就有存亡之慮似的。
看到這般陣勢咱也跟著暈了,立馬瞪著眼豎著耳,密切注意其來龍去脈和後續發展。一來二往,總算木魚腦袋開了點竅,心裡對那批政客還真敬佩得不行。你想啊,我指望的那些議題,全象長滿了刺的毛栗子,誰碰還不粘誰一身刺?這同性結合一事,不成無傷大雅,成了還能落個美洲稱冠世界稱三的前衛名聲。再往深處想還可以增加政府收入,至少婚姻登記也可以多賺一筆,如果世界各地的同性哥們姐們聞風而至,更可以為加國創個外匯收入什麼的。怪不得政客們會如此趨之若騖。
不過聽著看著,咱不禁又為這些個政客著起急來。你來我往忙得個要死要活的,不就是一方怕同性結合寫入法律會破壞了婚姻二字的定義,而另一方怕同性結合得不到異性婚姻的平等權利嗎?怎麼繞來繞去的哪一方都找不到個出路,難不成是應了那句老話:智者千慮必有一失?
就我而言,為何不舍難求易。蒼頡雖然過世數千年,但學他老人家的精神造個字不就得了?“marriage”這個字給異性婚姻從古用到今的,硬要塞個同性結合的定義在裡面也實在差強人意。將來連老師教學前班的兒童認字都費心思。“gay”這個字不就是用來形容同性戀嗎?幹什麼不在進一步,給同性婚姻編個新字:“gaieriage”?這樣一來一定皆大歡喜,守舊的一方有了面子沒了反對的理據,前衛的一方得了實惠沒了絆腳的頑石。一舉兩得,何樂不為?
不過咱只是個升斗小民,哪比得上政客們的聰明才智,也許這說話當間,他們早有了萬全之策。
nansen,在文章上頭加了個投票,呵呵。大家可以展開討論。
[quote:0f7a0946f6="風小小"]nansen,在文章上頭加了個投票,呵呵。大家可以展開討論。[/quote:0f7a0946f6]
全憑剁煮剁了煮

我個人覺得同性戀婚姻要支持,同性戀是很多種性取向之一,他(她)們有權按照自己的合法需要生活在一起。
但擔憂的是,如果同性戀要求領養孩子的話,會給孩子造成多大的影響,會不會有負面的作用,我不支持他(她)們領養孩子。
喂,好粗心的“蒼頡”,那個、那個“L” 開頭的一類又要提案爭取平等了

[quote:9090d9fc4d="風小小"]我個人覺得同性戀婚姻要支持,同性戀是很多種性取向之一,他(她)們有權按照自己的合法需要生活在一起。[/quote:9090d9fc4d]
性取向有很多種??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以外還有什麼?
沒看懂,

今天風向有問題:單向風、串堂風、龍卷風……
[quote:9090d9fc4d="風小小"]但擔憂的是,如果同性戀要求領養孩子的話,會給孩子造成多大的影響,會不會有負面的作用,我不支持他(她)們領養孩子。[/quote:9090d9fc4d]
我支持他(她)們領養老爺老媽子!
[quote:882f1e0aee="風小小"]還有什麼,往歪裡想哦。。。

[/quote:882f1e0aee]
還請風剁煮明示.
剁煮命令往歪想,咱不得不想。於是想起了那天說的那誰誰誰穿褲子的事兒了。嘿!不錯!俺老漢還真能想!好!嘖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