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社報道,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12月18日正式簽署《外國公司問責法》(The 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使該法案生效。法案被指針對中國企業,除非它們遵守美國的審計標准,否則可遭踢出美國股票市場。
《外國公司問責法》12月2日已在美國眾議院獲議員一致口頭通過。該法案規定上市公司必須披露公司是否由外國政府持有或控制,並合乎美國法規,否則將被除牌,禁止在紐約證券交易所及納斯達克交易所進行交易。有關法案被指主要針對中國。
法案也規定,如果外國公司連續3年未能通過美國上市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的審計,將禁止在美國任何交易所上市。
路透社報道,雖然法案應用於全球企業,但立法是針對中國企業如阿裡巴巴、拼多多及中國石油等。阿裡巴巴曾在2020年5月回應稱,正緊密關注該法案進展。
早該如此,在美國上市竟然可以不接受美國的財務審核,竟會有這麼荒唐的事。。。

此法案由共和黨參議員肯尼迪(John N. Kennedy)及民主黨參議員范霍倫(Chris Van Hollen)共同提出,獲得兩黨普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