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小米的分享。请问如果是按生意模式打税,是按3万全额打还是按物业价值打?
Dura _BBCODE_WROTE: |
你刚交付的公寓卖了,还需要再交一次GST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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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是买家交,他买了刚交付的房子需要再交一次GST
小米 _BBCODE_WROTE: |
本是好意发帖提醒一下大家至少如何在房产交易中避免什么,避免引起税局注意的操作。
结果,好像被不少人理解为忏悔贴了,居然有这么多人还认为报税只要问心无愧就可以了吗?还在单纯相信税局是一个公平公正的机构?
我觉得他们更像是一个公司,以盈利为目的。其实,如果你是个无资产的人,随便逃税,税局大概都懒得理你。因为查你不划算。
只是一套房子,怎么会来回5年?那套房税局倒是已经认定为投资了。和我最初报税一致。
如果你家收入都是本地T4来的,完全没有海外汇款,那么基本上不用看这个帖子,哪怕转卖楼花或者短期买卖,记得交GST就好。
但是温哥华买房完全不涉及到海外汇款的人很少吧,包括留学生,恐怕首付款都是父母给的,那就一定一定要非常小心了。这里面陷进重重,根本不是我们原来想想的那样。
这个话题就这样吧,能看懂的点赞一下,看不懂的恭喜你。
如果有人遇到同样问题,可以私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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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分享,现在加西的几个活跃ID大多脑子不正常的,别理他们。看别人赚几个钱酸的牙都掉了。别人有点烦脑立刻幸灾乐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