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7月1日起中国公职人员取得外国国籍或永居权将被撤职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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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or=rgba(0, 0, 0, 0.298039)]小李飞毒[/color]
乐家地产网 前天
【 乐家网(canadamls)郭星综述[b]】[/b]
这两天很多人都在研究一项新法规。
这项法规的全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于北京时间6月20日正式通过,2020年7月1日正式生效。
该法规历史上第一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公职人员在犯何种错误的情况下将被给予何种处分,以此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
这项法规中的部分条款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1、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予以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
2、违反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予以撤职或者开除。
毋庸讳言,在北美就有人曾经或者正在担任公职且同时拥有中国之外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永久居留权,甚至拥有其他国家的国籍。
很多人初来加拿大的时候都被友情提示过,在大温参加华人社交圈的活动,不要轻易打听别人的来历,也不要随便聊国内官场,因为极有可能你聊的开心,别人听的紧张。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正式出台之前,公职人员如果有海外永久居留权甚至外国国籍应该如何处置其实是个比较模糊的地带。
小编问过一些在国内做政法纪检工作的朋友,也很难得到统一的答案。
而在小编曾经供职的地方,原则上有海外定居可能的人员不予提拔重用,但只要没有具体的违法违纪行为也几乎见不到谁被撤职开除。
很多不到正式退休年龄的内退老同志还可以大大方方出国定居,享受幸福的海外时光。
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规定,如果到2020年7月1日时,任何还保有公职且未到正式退休年龄的公职人员,理论上只要有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有其他国家国籍就将被撤职开除。
甚至违反规定出境或者办理因私出境证件的都有可能受到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黄三水说,国家出台这样的法规在情理之中,但客观上对大温这种海外华人非常集中的地区多少有点蝴蝶效应。
比如疫情之后能飞到北美看房子的客人恐怕要少一些了。
再比如疫情之后有一些人恐怕要回流了。
黄三水提醒大家,随着中国法制进程的深入,未定各项事务的管理一定都将有法可依,灰色地带和中间地带将逐渐被清除。
比如出入境政策;
比如国籍政策;
比如外汇政策;
比如原中国公民回国留学政策;
比如跨国税收政策。
在很多政策明确之前,尽量把该安排的事安排好,等到政策法规尘埃落定之时,恐怕就没有回旋余地了。
[color=#000000]举例来说,《刑法》中的“隐瞒境外存款罪”不以公职人员的境外存款来源是否非法为前提。公职人员合法所得存入境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如果故意隐瞒,拒不向组织申报,则构成违纪违法,如果存入数额较大的,则构成犯罪。[/color]
而法律只追究法律生效之后的行为。
所以黄三水一直强调,有关移民留学、海外置业、国际资产配置、税务身份转变等问题越早处理越好,越早处理越简单。等到政策法规全部到位的时候,有些不违法的事或许就变成不合法了。
切记切记......
本呐比经略 写道: |
从土共那些当官的开始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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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将渐显湿润的目光缓缓转向本坛的那谁谁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