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大家对美国民主之宪政如此热衷,赞同的,反对的,之间的交锋激烈无比,偶不参和,只说说自己的看法。
美国民主宪政之所以吸引人,无非以下原因:
其一,政治平等;
其二,法律平等;
其三,宗教平等;
其四,机会平等;
其五,性别平等。
这些平等消除了等级之间的差别(真假偶就不懂了,至少从表面看是这样滴),这对各个受等级森严并根深蒂固的几大古文明影响的国家和地区的精英们,是一个不小的诱饵,所以,美国的宪政实践则已经成为代表这类文明大趋势的样本之一。
美国是一个非常奇妙的国家,国史不长,但宪政实践却相当的丰富,这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它没有历史和文化的束缚,是拿来主义最好也是最成功的受益者。所以,也就成为很多人的梦想。
美国的民主宪政,到底是真好假好,是真实的还是虚伪的,偶就不太懂了,也搞不明白(呵呵,要真搞明白了,偶也不用在这里赚盾盾鸟,嘻嘻……),但偶提醒一下,看美国民主宪政的今天,也应该看看美国的昨天:美国人民也曾经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白种男人至上、黑人无任何社会地位、妇女不能参与选举、超级公司垄断一切……;也应该好好想想:如此多的反宪政的社会现象,美国是如何回到民主宪政上来的?更应该好好想想:美国民主宪政的成功(权且认为它在美国是成功的,也许会有更好的方式,那就另当别论)是不是具有它特殊的条件和限制呢?--如同“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一样,也具有“美国特色的民主宪政”呢?
這篇文章讓俺嗅到一點蛛絲馬跡,好像以前哪位也寫過類似句子。。。偶要好好猜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