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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間: 2020-4-12 19:48香港街頭暴力文宣隨處可見,展示不雅物品無人管? |獨家
自反修例風波以來,各種文宣幾乎貼滿了香港的大街小巷,鋪天蓋地的堆疊和暴力負面的圖文,路人的心情也被影響。然而時至今日,這些橫額和海報,在街角、天橋、地下通道……仍隨處可見。
4月7日,被控「在政府土地未經准許張貼海報」罪的一男一女在西九龍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據悉,此二人於去年8月5日傍晚,在青衣天橋張貼反修例海報,遭警員截查。裁判官劉淑嫻指,警員劉奕鵬舉證的供詞反復,「就唡名被告貼海報的過程,警員一會兒說被告扶住海報,一會兒又說被告正在黏膠紙」,故法庭不信納其供詞。
不少網友對此表示無語,有人吐槽以後警察還得用視頻拍下來;還有人不忿警察辛苦抓人,法官卻放人的做法。
香港滿街的文宣橫額和海報,不止一次被市民批評內容暴力、不雅、令人反感。大多數人都認為,清理這些文宣和票控張貼文宣的人是食環署的職責;但實際上,這些文宣可能已經觸犯香港法例第390章《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並應由律政司負責處理。
點評香港時事政治的網絡紅人冼國林在其系列視頻「冼師傅講場」中解釋道,該條例不僅僅適用於淫褻書籍或物品,還界定了「不雅」的範疇,條例中解釋「不雅資料」即包括暴力、腐化或可厭的資料;而「展示」包括任何形式的展示,冼國林解釋道:「在玻璃上張貼,在街道上張貼等,均屬於展示。任何人展示不雅物品均為犯罪行為,觸犯了該條例中第23條,「首次定罪,可處罰40萬並監禁12個月;其後定罪可處罰80萬元並監禁12個月」。
依據該管制條例,在街頭張貼印著「黑警死全家」、「林鄭下地獄」等充滿暴力、侮辱和威脅意味字眼的文宣;部分商家在玻璃上張貼宣言暴力內容的文字等行為實際上均有可能構成犯罪。冼國林指,這些全部屬於不雅物品,而律政司卻好似忘記了這條早已頒布的法律,只是一味地要求食環署針對阻街和非法張貼執法。
自去年反修例風波爆發以來,貼滿文宣的連儂墻引发市民犟烈不满甚謶儋Z露嗥鸚n突事件,食環署雖然也開展過清理工作,但更多靠的是民間自發組織的清理行動,如高松傑發起的「青年快閃清潔行動」,至4月11日的復活節清理行動,已是清潔小隊連續第35周自發清理。
即使如此,仍然有大量不雅文宣海報待清理,更有人在清理後重新張貼。市民對此不滿,要求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放網友評論的截圖)
冼國林即表示,根據條例,對於不雅物品,政府有權將其拆除並對相關人員加以檢控;海關和警方有權沒收不雅物品,有審裁處判決;甚至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現任為邱騰華)委派的公職人員可授權任何公職人員為督察,施行條例。民眾對滿街的暴力和仇恨早已厭煩,期待相關部門能還市民、還香港一個理性和整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