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巨人 寫道: |
基本法沒有寫明,就可以存在爭議,這是事實。不是什麼都插一腳,但關鍵時刻大陸需要插一腳,那就插一腳,你罵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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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寫明存在爭議沒,但寫得明明白白的,“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還爭議個P啊,看不懂中文是咋地。。。
本呐比經略 寫道: |
沒有寫明存在爭議沒,但寫得明明白白的,“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終審法院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條款作出解釋”,還爭議個P啊,看不懂中文是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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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看不懂中文吧,你引用的第三款能不能覆蓋第一款即人大擁有基本法的釋法權,一直存在爭議。
從邏輯上看,如果什麼都由著香港法庭釋法,那第一條只要香港願意,就能讓它變得毫無意義,當然如果什麼都由著人大釋法,那香港法庭的存在也毫無意義,所以這是個曖昧的地方,存在爭議。
部落巨人 寫道: |
是你看不懂中文吧,你引用的第三款能不能覆蓋第一款即人大擁有基本法的釋法權,一直存在爭議。
從邏輯上看,如果什麼都由著香港法庭釋法,那第一條只要香港願意,就能讓它變得毫無意義,當然如果什麼都由著人大釋法,那香港法庭的存在也毫無意義,所以這是個曖昧的地方,存在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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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餓法官又不是黑社會成員,再說黑社會也講規矩。香港法官釋法也不能違背基本法啊。所以第一款“本法解釋權歸人大”,純屬P話。。。
本呐比經略 寫道: |
香港餓法官又不是黑社會成員,再說黑社會也講規矩。香港法官釋法也不能違背基本法啊。所以第一款“本法解釋權歸人大”,純屬P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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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P話不是你說了算,所以叫做存在爭議,懂了麼?
部落巨人 寫道: |
是不是P話不是你說了算,所以叫做存在爭議,懂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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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個毛線。從“本法解釋權歸人大”怎麼推導出“人大可以隨時對香港的法律主動解釋”?
流氓就是流氓,想說啥都行。。。
本呐比經略 寫道: |
爭議個毛線。從“本法解釋權歸人大”怎麼推導出“人大可以隨時對香港的法律主動解釋”?
流氓就是流氓,想說啥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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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本法解釋權歸人大”更推導不出“香港可以任意解釋基本法”
關鍵時刻需要主動解釋,誰叫你暴亂這麼長時間,在中美貿易戰的節骨眼上搗亂給美國助力呢,不罵你漢奸就算對得起你了。
部落巨人 寫道: |
同理,“本法解釋權歸人大”更推導不出“香港可以任意解釋基本法”
關鍵時刻需要主動解釋,誰叫你暴亂這麼長時間,在中美貿易戰的節骨眼上搗亂給美國助力呢,不罵你漢奸就算對得起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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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文不是寫在那裡啊,香港如果不能解釋,自然會提請人大解釋。還什麼‘關鍵時刻“”貿易戰“,一看就是土共教育出來的法盲的話。。。